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快来看2017年消费环境建设情况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18年07月11日 00:00 【字体:

编者按

在“六大消费工程”、“十大扩消费行动”等政策措施的协调推动下,近年来我国居民消费持续扩大升级,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呈现出从注重量的满足向追求质的提升、从有形物质产品向更多服务消费、从模仿型排浪式消费向个性化多样化消费等一系列转变。为向社会大众呈现我国在扩大居民消费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以及下一步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和升级的工作重点,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次组织编写了《2017年中国居民消费发展报告》,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现节选部分内容推送,供交流借鉴。

 

《2017年中国居民消费发展报告》系列发布之十一


消费环境建设情况

 

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也是社会的共同责任。2017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通过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着力丰富消费供给和消费选择,不断提高消费质量,完善消费品质量监测和标准制定,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环境得到优化,总体来看,人民群众消费意愿更强了、消费体验更好了。

 

一、消费短板加快补齐

 

(一)社会领域投资政策环境得到优化

 

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着眼于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从放宽行业准入、扩大投融资渠道、落实土地税费政策、促进融合创新、加强监管优化服务五个方面,明确了37条具体政策措施。

 

各地各部门积极细化落实,天津、河北、山西、吉林、福建、河南、重庆、甘肃等地均配套制定了本地促进社会领域投资和消费的政策措施,宁波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的意见》,形成了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1+X”政策体系。发展改革委先后出台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大型群众性体育赛事、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等扩消费行动方案,有关部门先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出台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等。

 

(二)相关业态融合创新发展

 

大健康、大文化、大旅游等融合互促,医养结合、健康旅游、文化创意、健身休闲等业态不断壮大。首批13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5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单位,以及两批共90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建设全面启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海南国际旅游岛、平潭国际旅游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等发挥示范效应。广东等地推动文化+科技、旅游、制造发展,推动将健康医疗、民办教育、住宿餐饮等结合起来,打通幸福产业链条,提高资本捆绑效率。

 

(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持续增强

 

投融资渠道得到拓宽。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发布,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领域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等上市融资。

 

积极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例如,北京积极协调市财政投入2亿元,探索设立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并组建了9家职教集团。湖南通过省预算内专项、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非公立医院、健康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民间资本投资热情高涨。2017年,全国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三类民间投资分别同比增长13.2%、25.4%、13.9%,远高于全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6%的增速。

 

(四)社会领域消费潜力加速显现

 

2017年,居民服务消费比重继续提高,全国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家政支出分别增长8.9%、11%和11%,其中人均用于团体旅游、景点门票、健身活动等支出分别增长14%、10.6%和15.5%。以马拉松为例,2016年全国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达到328场,覆盖30个省份133个省市,全年参赛人数近280万人次,现场观赛人数超500万人次,对体育健身、住宿、餐饮、旅游、交通、商品零售的消费拉动明显。再以家政服务业为例,据测算,国内家政服务市场需求总规模在2015年已经突破1万亿元,且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

 

二、消费品质量检测和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一)消费品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产品合格率有所提升。2017年,国家监督抽查消费品产品104种,涵盖12313家企业生产的12545批次产品,检出150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4%,从抽查情况看,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1.6%,与2016年同期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相比,提高了0.9个百分点。

 

二是大、中、小型企业消费品质量均有所提升。从企业生产规模来看,2017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0.1%、18.8%和71.1%,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6.7%、93.8%和90.0%。与2016年同期相比,大、中型企业抽查合格率分别降低了0.2和1.0个百分点,小型企业抽查合格率提高了1.7个百分点。抽查结果反映出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水平持续领先于小型企业。从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产品抽查情况看,2017抽查了28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覆盖5734家企业的5835批次产品,检出428批次不合格产品,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2.7%。抽查了45种实施CCC认证产品,覆盖3666家企业的3685批次产品,检出425批次不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8.5%。

 

三是中西部地区消费品质量得到较大提升。随着我国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中部和西部抽查产品质量水平出现了提升,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3.0%和92.7%,分别高于国家监督抽查全国平均水平1.5个和1.2个百分点,与2016年同期相比,抽查合格率分别提高了1.8个和0.5个百分点。

 

(二)消费品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标准化管理制度逐步完善。2017年11月4日,我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对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作了全方位、全过程的规定。法律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通过立法建设促进了检测标准制度建设,规范了检测标准体系内容,促进检测标准制度逐步健全。

 

二是标准公开体系逐步建立。2017年3月,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为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有关标准公开的工作要求,组织建设的“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免费、便捷、可靠的国家标准文本获取渠道。截至2017年底,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中公开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文本约2.2万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2037项,推荐性国家标准19726项。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制度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覆盖。截至2017年底,累计13.7万余家企业上报56万项标准,涵盖近92万种产品。在消费品领域,已制定相关国家标准3000余项,行业标准4000余项,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国际标准110多项,在线公开2113项消费品国家标准。

 

三是稳步推进地方标准发展。截至2017年底,共备案地方标准3.7万项。2017年备案地方标准4897项,其中制订4594项、修订303项。浙江省率先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改革试点第一阶段任务基本完成,取得了初步成效,形成了12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山西、江苏、山东、广东加快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武汉、沈阳、许昌、如皋、阳朔等市县积极创建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深圳、杭州、珠海、包头等城市大力开展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

 

四是标准化国际合作得到深化。2013年12月2日在我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授权的国家标准机构英国标准协会标准互认协议》。中英标准互认协议的签署,是我国标准化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开启了标准化国际合作新篇章。截至2017年12月,国家标准委已与4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77份合作文件。

 

(三)多项举措促进检测标准完善

 

一是搭建公共检测平台。2014年,在上海设立了首个“国家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打造国家级检验检测产业的“自贸区”。之后,在其他各地方均建立了相应的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如广东省共建成或在建75个国家质检中心和214个省质检站。海南检验检疫局与洋浦管委会签署建设洋浦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合作备忘录,推动建立以检验检疫技术优势为支撑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江苏泰州搭建了“互联网+”检验检测新平台——“泰检易”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上海检验检疫局机电中心打造“互联网+检测服务”新模式。

 

二是提速标准修订进程。先进标准是提升消费品质量的重要引领,2017年国家标准委共下达4批次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总计立项2042项国家标准制订修订项目,其中修订项目569项。另外,国家标准委还专门针对消费品领域下达了《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408项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消费品领域标准加快更新,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

 

三是畅通信息共享机制。围绕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消费质量信息需求,通过加强信息平台建设、采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手段完善消费者和质检部门的沟通体系,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缺陷产品召回信息工作为例,2017年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共解答消费者咨询8300余件,通过短信、网络等方式向消费者征集产品缺陷线索约14万人次,通过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召回相关信息近1000条。此外,国务院门户网站服务栏目还设立了“缺陷产品召回查询”和“缺陷信息报告”等服务项目,让消费者在消费品质量方面更有获得感。

 

四是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 2016年5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提出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在保证独立、公正、客观的前提下,鼓励有关单位和部门将“红名单”和“黑名单”信息提供给政府参考使用。2017年成立了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质量信用分技术委员会,发布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等9项国家标准。在质量信用信息化建设方面,先后建立了“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全国质监部门已归集200多万家企业的质量信用记录和6000余万种规格产品的质量信用基础信息。同时,质检总局在官方网站设立“企业质量信用记录”专栏,集中发布企业基础信息、企业自我声明信息、监管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等,质量信用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

 

三、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加快推进

 

(一)高质消费品需求倒逼工程实施

 

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我国的食品产业取得快速发展。成千上万的食品企业,通过国际经济贸易合作,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和科学管理经验,建立了一大批外向型的现代化食品加工厂。这些以加工出口为导向的食品企业,严格按照国际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从事各类食品加工出口,赢得了世界各国消费者的好评。我国也因此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保障出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体系,目前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的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已有近二万家,出口食品的合格率常年保持在99.9%以上。

 

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视察质检工作时提出,要积极促进出口企业内外销产品在同一生产线、按相同的标准生产,达到相同的质量水平,即“同线同标同质”,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出口、内销产品存在差别甚至歧视的问题,促进境外消费回流。从2016年起,质检总局正式实施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要求“要增加高品质产品消费,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扩大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二)工程实施促进供给侧质量革命

 

“同线同标同质”实质上是供给侧的一场质量革命,它能够带来三方面的效果:

 

一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有利于改善我国消费者的生活品质,满足国内中高端需求。消费者不出国门,就可以买到与国际市场同样优质、价格更加低廉的产品。

 

二是从企业的角度,有利于国内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同时拓展更大的市场空间,降低企业成本。过去,企业要按不同的标准生产国内外两个不同市场的产品,实际上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和经营难度。一旦国际市场发生变化,外销产品就会陷入困境。

 

三是从国家的角度,能够带动国内相关产业加快提质升级,引导消费回流,优化供需结构。同时,还可以推动国内国际市场的深度融合,促进更高水平的全方位开放。

 

(三)多种途径促进工程快速推进

 

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证明符合“同线同标同质”的要求:一是具有出口食品企业备案(或出口种养殖基地/果园的备案/注册)资格,且有实际的出口业绩;二是企业自我声明按“同线同标同质”生产;三是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出口农产品种养殖基地/果园获得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认证要求涵盖企业目标市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以及企业自我声明的要求。目前,该项工程进展顺利,推动我国境内销售的食品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消费更加放心了。

 

一是开展逐一帮扶行动。2017年,全面实施出口食品企业“逐一帮扶”行动计划、“一厂一策”、“一地一策”、“逐一帮扶”,全国35个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行动计划,成立739个工作组,逐一征求12496家出口食品企业的帮扶需求,为12775家“三同”企业和认证机构提供技术培训498场次,参训企业、认证机构、监管部门人员累计33876人次,并将1746家企业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现精准帮扶。

 

二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免费统一发布“三同”信息。截至2017年12月初,已有2500余家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9000余种产品实现内外销“三同”,“三同”产品内销额累计达1098亿元。

 

三是提升认证支撑能力。落实简政放权改革,积极推行出口食品企业备案核准办理采信认证。 2016年5月至2017年底,备案办理采信HACCP等认证 1342例,采信企业自我声明1322例,采信率26.5%,备案平均办理时间17日,比改革前缩短56%,比行政许可规定缩短66%。内外销“三同”企业认定条件采信认证,加工企业认定采信HACCP认证,种养殖农产品企业认定采信GAP认证,两类企业总数目前达到2175家。

 

四是促进产销对接贸易。推动商企对接,发动“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组织商超、零售、餐饮等100余家企业,采信“三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信息,优先选择“三同”企业作为供应商。目前已有三同产品销售的电商共有62家,并促成阿里巴巴等多家电商平台积极与认监委信息中心签署“云桥”数据互换协议,开设销售专区,多渠道增加消费者获得感。

 

五是提高公众知晓度。“三同”工程推进至今,央视、新华网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三同”工程200余次,其中新华网开通“三同”专栏,发布原创报道25篇,转载报道390次,地方媒体报道500余次,各相关方制作发布微信消息超过1000条。百度关键词“同线同标同质”、“三同食品”等搜索结果累计达210万条。“三同”已成为舆论关注热点,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

 

此外,其他消费品“三同”工程也积极推进。推动智能马桶专项提质升级,组织30家企业共同签署“同线同标同质承诺书”;在出口宠物食品行业推行实施“三同”工程,印发《出口宠物食品企业“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施方案》,对出口宠物食品企业开展摸底调查、首批“三同”企业认定及上线、非上线企业帮扶、“三同”示范企业及品牌评定等工作,首批三同企业将于2018年3月份正式上线。

 

(四)工程在多个领域取得积极成效

 

各类消费品产业推动“三同”工程百花齐放。广东、山东、江苏、厦门、湖南检验检疫局在各自辖区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消费品“三同”工程的探索,分别指导广东东莞出口玩具、出口婴童用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顺德出口家电质量安全示范区、山东东营出口轮胎质量安全示范区、江苏常州出口木地板质量安全示范区、常熟出口羽绒服装质量安全示范区、厦门出口健身器材质量安全示范区、湖南醴陵出口日用陶瓷质量安全示范区内相关企业积极实施相关产品的“三同”。目前广东、江苏、宁波等地相继发布了一批三同企业。2016年筛选上线江苏省三同平台的消费品企业有12家,共涉及服装纺织、家用电器、建筑材料等消费者关注行业的55种产品,当年实现三同产品一次检测合格率上升10%,内销增幅26.8%。

 

智能马桶产业实现提质增效。智能马桶生产企业内外销产品、线上线下产品均出自同一生产线,采用等同于甚至严于外资品牌的质量标准生产验收零配件、整机产品,部分新型产品在工业结构、电气结构和产品性能等方面与国际高端品牌产品不相上下。由相关检验机构及龙头企业共同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GB/T34549-2017《卫生洁具智能坐便器》成功发布。

 

四、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

 

(一)不断完善消费品质量检测保障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消费品质量保障立法建设。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标准化法修订以及消费品安全法、质量促进法等立法工作。围绕《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加速消费品安全法、质量促进法等立法工作,加强消费品质量保障的顶层设计,做到对消费品质量保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二是构建完善的跟踪反馈评估体系。加强对检测结果的跟踪和使用,以督促企业及时改正问题,促使产品质量的提升。检测反馈的重点在于充分发挥评估结果的正向促进作用,加强检测结果反馈和改进跟踪机制建设,逐步形成“设立标准——实施过程——监测结果——正向反馈”的良性循环机制。

 

三是完善救济制度。畅通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完善12365投诉举报热线政策咨询、消费维权、纠纷调解等功能,加强和规范消费品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工作,发挥质检系统技术优势,为处置质量纠纷、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科学、权威的技术支撑。探索消费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机制。

 

四是加强财税政策扶持。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消费品领域的标准化建设、质量基础能力提升、质量创新和应用推广,引导社会资源向质量品牌优势企业聚集。实施结构性减税,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股权激励税收政策。探索建立标准创新融资增信制度,完善对企业标准创新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对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示范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比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享受出口贸易便利等政策优惠。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纳入有关标准技术条件和质量安全要求。

 

(二)引导鼓励多元化消费方式,大力发展服务业消费品

 

一是鼓励多元化的消费方式。培养多元的消费模式,扩大信息消费、远程定制、体验分享等消费新模式,推动共享单车等新消费业态的发展,推动互联网和消费的融合发展。加大对养老家政健康消费、信息和网络消费、重点新型消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消费支付模式、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鼓励相关机构探索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远程客户授权,实现消费贷款线上申请、审批和放贷。大力发展专利权质押融资,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智能终端技术研发和推广。

 

二是大力发展服务消费。首先,扩大服务供给。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优化服务供给、开发新型服务。鼓励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与服务消费结合,改进服务消费流程。鼓励发展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养老、体育等领域的服务产品和模式的创新。促进社区服务消费的供给,鼓励配送站点、服务站点等进入社区便民。其次,激发服务消费需求。深度开发人民群众从衣食住行到身心健康、从出生到终老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生活性服务。进一步拓展网络消费领域,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培育新型服务消费。深度挖掘我国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和区域特色的发展潜力,促进生活性服务“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再次,提升服务质量水平。营造全社会重视服务质量的良好氛围,打造“中国服务”品牌。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完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和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

 

(三)加快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中高端产品创新

 

一是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对重点消费品开展重点性能指标比对抽查,突出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手机、儿童玩具等重点产品,不断提高国内消费品供给质量,引导海外消费回流。在婴童用品、家电等领域实施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质量自我声明和质量追溯制度。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定期分析重点地区质量状况,开展重点地区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围绕地方支柱产业和产业集聚区实施一批质量提升示范工程。推动中国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全面接轨,促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二是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在消费品质量监管领域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方法和手段,日益成为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具体是要建立全国消费品质量监督信息化服务平台,在社区、乡镇和学校建设一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构建全国统一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和风险快速预警系统。建立消费品质量风险监测制度、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三是强化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帮扶电子商务生产企业提升质量保障能力,助力电子商务经营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促进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完善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制度。引入推广互联网“过滤”技术,构建网络销售产品的质量安全“防火墙”。

 

四是大力推进消费品供给侧改革。加快实施“三品”战略和“三同”工程,促进消费品工业供给侧改革,丰富“品种”。密切跟踪国内外多元化消费需求,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丰富产品种类。轻工行业重点开展精品制造,研发生产智能化产品。纺织行业重点开发生产功能性面料、智能化服装、新型家纺产品。加快研发生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新资源食品、营养强化食品,培育和推动食品农产品高端品质认证。医药行业重点研发生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治疗新药以及大型医疗设备、新型植入介入制品等。提高“品质”。全面推进质量安全可追溯。强化质量安全与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与质量安全意识,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完善企业内部质量控制。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和诚信对标达标活动,探索建立“违规食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健全产品召回、退市及应急处理制度。建设“品牌”。制定重点消费品行业品牌发展规划,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提升品牌运营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企业品牌或区域品牌。建设一批专业的品牌运营服务机构,开展自主品牌评价工作。

 

(节选自《2017年中国居民消费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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