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湘发改环资规〔2025〕6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研究起草了《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5月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5月1日,共收到意见建议24条,已结合其他意见建议统一研究采纳。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完善《办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