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生态环境法典》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研究起草了《湖南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并于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5月24日,共收到意见建议24条,已结合其他意见建议统一研究采纳。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完善《若干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关于对《湖南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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