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6-20 09:43
《关于加强对洞庭湖芦苇管理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洞庭湖芦苇的管理和湿地保护问题。芦苇是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的主要生产者,在维护湿地生态平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18年3月,《洞庭湖造纸企业引导退出方案》下发后,我省高度重视湖区芦苇处置问题,省林业局组织开展了东、西、南洞庭湖和横岭湖4个自然保护区内的芦苇种植面积和产量现状调查,同时委托省林科院和中科院亚热带生态研究所开展芦苇弃割后的生态监测评估,并向省委办公厅报送了相关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据统计,洞庭湖区芦苇面积约133.85万亩, 按地域分布来看,98.3万亩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包括核心区26.2万亩,缓冲区24.3万亩,实验区47.8万亩。按属性来看, 82.86万亩为人工种植。监测表明,人工种植的芦苇群落不会对生态平衡和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芦苇弃割后对洞庭湖区生态系统保护总体影响较小,但短期内对局部区域还是存在一定影响。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突出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生态监测。启动洞庭湖区芦苇资源清查工作,切实摸清湖区芦苇分布区域、位置、土地及其芦苇权属特性,重点理清洞庭湖区4个自然保护区中的芦苇群落分布情况及其生态系统功能作用,为后续决策管理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并在精准调查的基础上,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洞庭湖区芦苇生态监测评估体系,重点监测芦苇群落演替变化规律,以及对水质、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影响和潜在风险,为后续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分类分区,有限有序”的思路,对自然保护区内的芦苇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核心区和缓冲区禁止人为活动,实验区应依法依规开展参观考察、生态旅游,经申报批准后可进行保护性收割。对自然保护区外的芦苇,在不破坏湿地资源和湿地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利用。对涉及重点保护物种栖息地、鸟类迁徙通道、水生生物洄游区域的芦苇加强监管。同时,科学合理控制芦苇规模,逐步引导芦苇产能退出。
(三)加大保护力度。自2014年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启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以来,中央财政投入洞庭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资金达12000万元,2017年以来,我省共争取东、西洞庭湖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621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实施好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行动,按1000元/亩标准安排2.68亿元奖补市县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并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研究,争取中央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和湿地保护资金投入,多渠道加大对湿地保护的支持力度。
二、关于芦苇产业转型的问题
自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随着湖区造纸业迅速发展,洞庭湖区开始大面积人工种植芦苇。截至2017年底,湖区芦苇年产量91.03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30%以上,年产值5.5亿元,成为全国14个芦苇主产区之一。目前,洞庭湖芦苇利用主要集中在制浆造纸和芦笋加工两个方面,其中纸浆造纸年消耗芦苇约86.6万吨,占湖区芦苇总产量的93.79%,随着造纸企业整体退出,湖区芦苇处置和芦苇产业后续发展问题日益凸显。为此,2018年下半年,省发改委赴岳阳、常德、益阳3市对湖区芦苇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期间,先后多次召开专家和企业座谈会,并书面征求了湖区3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在加强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积极探索绿色发展新路子,推动洞庭湖芦苇产业转型发展。
(一)加快引导产业转型。制定湖区芦苇产业发展规划,优化芦苇产业化布局,重点探索研究芦苇规模化制燃料乙醇、芦苇生物质发电、新兴绿色环保建材、芦笋精深加工产业和原生态旅游等产业链的延伸。目前,国家能源局已表示将对我省就地建设芦苇制燃料乙醇项目给予支持,省林业、科技、农业等相关部门也正在对芦苇综合利用进行专题研究和科学论证,确保芦苇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拟于2019年启动湖南省“洞庭湖南荻生态康复与保护性利用关键技术协同创新与示范”重点研发专项,该专项以洞庭湖南荻生态功能康复与生态风险防控为目标,通过一系列创新技术的研发,为洞庭湖生态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同时,我们也将组织省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深入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围绕洞庭湖水资源综合治理凝练重大科研项目,并多渠道推广芦苇应用新技术。
(三)完善政策支撑体系。一方面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补偿与资金分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生态保护成本和限制高强度开发造成的发展机会成本损失给予财力补偿,目前,《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已报省政府,待审定后实施。另一方面强化要素保障,整合政策资源。将湖区芦苇产业发展与农林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各方资源,用足用好政策,努力推进芦苇产业绿色发展。
三、关于从业人员安置问题
针对芦苇行业转型所涉及的职工安置问题,省人社厅高度重视,赴岳阳、益阳对造纸制浆及芦苇种养单位职工安置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初步掌握了造纸制浆及芦苇种养单位职工安置方面的困难、问题及主要诉求,听取了益阳市政府、人社局的专题汇报。在此基础上,组织厅内部养老、就业、劳动关系等相关处室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对造纸制浆及芦苇种养单位社保、就业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常德等地进行调研,并根据现行社保及就业政策向省政府提出专项的扶持政策建议,同时,积极调动市州力量,指导帮助相关单位做好职工安置、社保接续及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扶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