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易示范区加大“两型社会”核心区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1、关于天易示范区有关概念。两型示范片区作为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平台,在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我省两型社会建设探索和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但两型示范片区是一个规划区域概念,主要承担两型社会建设的改革试验任务,并非行政区划,也不同于发展实体经济为主的产业园区等特定经济功能区。因此在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方面,建议以天易经开区为主体。
2、关于支持天易经开区用地指标和项目资金。今年,省国土管理部门改革计划管理模式,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对建设用地报批实行“可报尽报、应审尽审、省配指标、全力保障、全程监管”的工作模式。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不占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可报尽报,不受土地利用计划限制。同时,为保障园区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开发园区周转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允许在开发园区范围内提前征收或收购一定数量规模土地,储备用于产业项目及时落地开工建设。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落细开发园区周转用地政策。关于园区项目资金,我委将在135工程升级版、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3、关于长株潭城市群轨道交通规划明确易俗河走向和站点设置。目前,我省启动了《长株潭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您所提轨道交通建设的建议,我们将加强论证分析,结合区域经济发展、运输需求、资金筹集等因素,统筹研究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视情况将其纳入规划,并按程序进行规划报批工作。您提出的线站位方案,我们将在该项目启动前期工作时,认真研究,进行论证比选。
4、关于支持道路建设。我委支持湘潭、株洲对接发展,打通市际交界断头路、瓶颈路。滨江大道、凤凰路与株洲新东路、飞凤路与株洲丰产路、天易大道与株洲大道、云龙路与株洲新马南路、海鸥路与株洲规划道路、湘莲大道与株洲西站南路等7个项目主要为城市道路,责任主体和管理权限为地方政府。我委将结合编制《长株潭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认真研究融城道路建设的支持政策。同时建议按照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与株洲方面加强衔接,有序推动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