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郴州国际陆港物流枢纽功能的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资金支持方面
财政支持方面,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全省陆港建设。对郴州国际陆港建设将按国省政策予以全力支持,省交通运输厅将在“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中,对郴州国际陆港相关配套交通基础设施重点考虑、优先支持。下一步,将加大对郴州市支持力度,继续做好对郴州市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专项债方面,2022年支持郴州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含中欧班列)获批专项债资金1亿元,2023年支持湘南进出口冷链食品集散分拨中心获批专项债资金0.62亿元。根据中央政策要求,专项债券安排遵循“资金跟着项目走”基本原则,即先有项目储备,再有额度分配。建议郴州市进一步梳理国际陆港相关项目需求,做优做实项目储备,争取更多高质量项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予以积极支持。
二、关于项目支持方面
2023年,省发展改革委优先推荐郴州申报2023年国家物流枢纽,推荐了郴州申建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并将继续支持郴州申报2024年国家物流枢纽。省自然资源厅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将“建设现代化高效物流网络”作为专节内容纳入“内联外通开放体系”中;在省级重点项目安排表中,专列“物流网”类别,为流通体系重点项目建设预留发展空间,加大对保民生、保供应、保安全稳定等重大流通项目用地的保障力度。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郴州用地预审和选址等工作指导,做好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工作,及时纳入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期审批,确保项目快速落地。在用地计划、专项债发行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三、关于价费支持方面
2022年,省商务厅与广铁集团签订合作备忘录,广铁集团支持我省铁路运输及多式联运体系建设、铁路物流发展和重点专用铁路运营等工作,支持湘粤非铁海联运通道运行,对辖区内的铁路运费给与下浮,对涉及相关站点铁路货运杂费和机务专业专用线收费项目及标准给予优惠支持。郴州作为湘粤非铁海联运通道副站点,可享受同样的支持政策。
经省政府批准,自2022年9月1日起,我省开始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执行期暂定3年。从当前试点情况来看,公转铁运输成本较高、效果欠佳。建议郴州市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提出科学合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省交通运输厅将对郴州国际陆港纳入政策实施范围进行评估,并给予支持;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落实工作。
四、关于金融支持方面
近年来,省财政厅正致力于完善省级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壮大省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支持全省各市县积极申报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除中央奖补资金外,省财政给每个示范区安排10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郴州市开展“潇湘财银贷”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改革试点,引导银行按不低于5倍的放大倍率,为符合条件的郴州国际陆港企业发放纯信用贷款。建议郴州市结合省级引导基金的主要支持方向,做好项目储备,省财政厅将积极予以协调,引导省级政府性基金支持郴州市国际陆港建设。郴州可加大普惠金融工作力度,提高相关指标数据,积极申报准备。省财政厅将继续推动“潇湘财银贷”提质增量,支持缓解郴州国际陆港企业融资难题。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指导郴州市金融机构着力支持产业园区、环境保护、科技创新、交通一体化等重点领域,强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保障。截至2022年末,郴州市基础设施贷款同比多增67.11亿元,其中郴州国际陆港建设已获银行贷款4.8亿元。对郴州国际陆港建设项目优先配置专项信贷额度,实施利率优惠,开辟专属绿色服务通道。目前,郴州国际陆港建设已获得银行授信34.9亿元。指导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制定《郴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郴州市政府建立由14个部门共同参与的绿色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联合多部门完善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等工作,截至2022年末,郴州市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162.78%、绿色贷款同比增长86.9%、新增普惠小微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达49.56%。下一步,将继续强化政策协调联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郴州国际陆港相关产业发展的信贷投入。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为郴州国际陆港建设提供金融力量支持,牵头制定《湖南省天使投资股权引导基金改革试点方案》《湖南省天使投资股权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若干意见》等文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辟绿色信贷通道,建立了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下一步,积极引导省内产业投资基金投向郴州国际陆港相关产业,对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郴州陆港符合条件企业的股权投资类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奖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郴州国际陆港区的支持力度,开发适合陆港区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推动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试点。
湖南银保监局支持郴州片区重点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加大对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等建设的金融支持,2022年末,郴州辖内的省重点项目融资余额同比增长52.1%,其中银团贷款集中发力,如农行、建行等银行机构联合支持郴州国际陆港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总额达16亿元。下一步,持续督导辖内银行业保险业以支持郴州国际陆港建设为重点突破口,推动湖南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以及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做强做优,积极配合省内出台郴州国际陆港建设专项支持政策。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用好用活政策金融工具,加大对陆港基础设施等资金投入。
五、关于平台支持方面
近年来,省商务厅大力支持郴州市开行湘粤非铁海联运班列,郴州站点与株洲主站点采取联动模式开行,目前已常态化开行湘粤非铁海联运。省商务厅推荐郴州作为第一批“跨境一锁”业务试点城市,支持郴州进行本地测试和进出口双向实车测试。目前该业务已成功通过测试。海关总署已将湖南纳入业务范围,已经进入正式运营阶段。建议郴州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跨境一锁”业务,通过提升通关效率,有效降低企业通关物流成本,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关于申报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议,该项业务属于行政许可事项,需由经营单位提出申请,由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会同财政、税务、外汇等有关部门联合审批设立。当前,海关总署正会同其他相关国家部委推进保税物流中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拟将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政府核批事项,改革落地前暂不受理保税物流中心(B型)新设申请,且新设程序、要求、标准均不明确。此外,湖南省当前已设立5家综合保税区、2家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高规格保税功能平台,发展绩效均不理想。郴州综合保税区在2021年度全国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中排名第78位(总数137个),处于中下游水平,能基本满足郴州本地保税功能平台需要。建议郴州市在改革落地前暂缓申请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改革落地后如仍有申请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迫切需要,建议做好必要性可行性充分论证研究,同时提请省级人民政府出具指导意见(原必备程序),确保符合省市两级发展规划,长沙海关将在职能职责范围内做好具体业务指导。
关于支持“跨境一锁”业务的建议,2022年12月29日,海关总署已下发专题公告,明确将“跨境一锁”业务适用范围扩大至长沙海关,目前郴州国际陆港已完成卡口改造,具备“跨境一锁”运行条件,并于今年3月10日完成首单进出口货物测试,打通了双向物流通道,后续长沙海关将进一步深化跨关区合作、关地合作,畅通公路“跨境一锁”物流通道,并联合省口岸办加强业务宣传推介,深挖郴州及周边地区供港澳生鲜农产品需求,引导供港生鲜农产品通过“跨境一锁”通道输港,助力郴州“跨境一锁”实现常态化运营。
关于“建设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的建议,长沙海关大力支持郴州开放型经济发展,目前郴州已设有郴州国际陆港、郴州百福物流快件监管中心2个监管作业场所。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申建主要依据《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号)相关规定,指定监管场地原则上应当设在第一进境口岸监管区内,郴州国际陆港不具备第一进境口岸监管区的条件,暂不符合设立要求。目前省内在岳阳、张家界、长沙均设有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建议充分联动省内场地资源,发展多式联运,促进郴州经济发展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