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赋能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一、关于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部署情况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是从源头上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4月26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明确要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核心,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9月2日、11月11日,国家发改委先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分工方案》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示范实施办法,明确按照“自上而下”的试点原则,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在充分考虑各地自然资源禀赋本底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践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不限沿长江流域11省市)选择10个左右地级城市,研究形成试点初步名单,列入初步名单的地区再开展正式试点申报。但在2022年9月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经验交流座谈会上,国家长江办表示出于综合考虑,暂缓国家试点城市的申报和筛选工作。
二、我省关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开展《湖南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结合湖南省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条件,充分研究如何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办法、认证评价标准等技术规程,如何夯实生态产品价值考核、绿色金融等方面制度保障,如何拓展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保护补偿等价值实现模式,形成有力支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技术标准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和实践路径模式,有效破解生态产品“度量难、交易难、变现难、抵押难”等问题,并明确各相关市州、省直单位职责分工。目前,《实施方案》已征求各市州和各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报批并印发实施。《实施方案》明确将重点围绕生态产品的价值核算及结果应用、供需精准对接、可持续经营开发、权益交易、保护补偿、评估考核等方面,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深入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加强宣传推广,打造一批示范基地。
二是持续优化生态补偿相关工作。构建省域全境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19年颁布实施《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建立水质水量奖罚机制和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两块主要工作内容。目前,全省14个市州已全部签订横向协议;123个县市区已签订横向协议95个,覆盖达77.2%,初步完成上下联动、合作共治的政策平台搭建,形成了涵盖“一湖四水”的全省流域生态补偿体系。构建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截至目前,我省分别与重庆市、江西省、湖北省就酉水、渌水、长江流域(鄂湘段)签订了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为进一步制定全局系统性政策,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预计近期将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
三是全面推进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以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为载体,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各地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生态产业,将区域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目前,省内一些地区已经开展了先行先试,如长沙县在全省率先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编制完成《长沙县2020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并在2022年“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湖南主场宣传活动上进行了发布。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鼓励有意愿的地区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并总结典型经验向全社会推广。
四是持续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基于现有生态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对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持续开展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加快推进监测能力与监测体系现代化水平,为推动开展全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和评价奠定工作基础。
下一步,待《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后,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省直各相关部门,协助、指导各地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系统谋划、稳步推进、支持创新、鼓励探索”的原则,依托各自独特的生态资源禀赋,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核心,以生态产品的系统性保护、价值化评估、产业化经营、市场化交易、共享化分配为重点,加快完善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多元实现路径和政策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