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8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27 10:48

《关于统筹推进长株潭都市圈产业差异化发展、错位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强化推动产业差异化发展、错位发展的顶层设计。一是关于研究出台长株潭都市圈产业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发改委(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已形成了《长株潭产业协作现状分析报告》,正在研究制定长株潭一体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目前已形成初稿并抓紧修改完善。省工信厅制定了《打造湘江东岸先进造业走廊实施方案》《关于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明确了长沙市重点发展工程机械、新一代信息技术、量子科技、新能源汽车、先进储能材料、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生命工程、人工智能等产业;株洲市重点发展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发动机及通用航空、新能源装备、有色金属加工、高分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北斗规模应用、陶瓷制造、纺织服饰等产业;湘潭市重点发展精品钢材、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矿山机械、先进能源材料、新能源装备等产业。二是关于优化招商引资考核方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提出招商“限制性”条件,要求完善亩均税收、投入产出率等指标监督,强调对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合同审查、落地履约、政策兑现的监督检查。省商务厅开展了招商引资乱象专项整治,摸排问题整改率达到80%以上。启动招商引资“内卷”专项整治,围绕谨防和遏制基层招商引资无效“内卷”,集中清理规范市、县两级招商引资决策程序和招商政策,确保政策合法合规合理,避免出现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三是关于开展产业链供应链精准对接及精准招商。我们将加大长株潭产业链招商统筹力度,深度实施产业培塑行动、重点产业倍增计划,在省级层面发布现代化产业体系招商信息,依托重点园区、企业制定“两图两库两队三池”、举办双招双引活动,指导长株潭依托本地功能定位和要素禀赋延链、强链、补链,构建分工合理、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避免同质化恶性竞争和招商引资“内卷”。

二、关于强化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要素保障。一是资金方面。根据《湖南省省级政府引导基金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湖南省产业引导基金设立与运作方案》,省级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围绕天使(种子)投资和产业引导两个方向布局母基金,产业引导基金重点围绕4×4”现代化产业体系设立子基金。目前,省财政厅已会同相关厅局提出了首批子基金设立计划并获批。二是用地方面。省自然资源厅聚焦一体化重大工程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项目即时会商、问题定向研究、指标全额配置、组卷专人跟进”,为促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用地要素保障。2023年共保障长株潭十大基础设施用地17298.22亩,保障长株潭十大产业项目用地9312.68亩。三是赋权方面。省数据局已启动研究将下放给长沙市和湘江新区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扩展下放至株洲、湘潭,正征求厅局及市州意见,争取尽快下放相关权限。

三、关于强化科技赋能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一是关于统筹推进“三个高地”建设。省委财经办已建立了“三个高地”标志性工程建设调度协调机制,要求各个标志性工程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分类建立动态调整的重大项目库,并对工程进度实行月调度、季报告、年总结。下一步,省委财经办(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切实推动调度协调机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三个高地”标志性工程高标准建设。二是关于推动形成研发在长沙、生产及配套在湘潭和其他市州的产业发展格局。我们将指导湘潭加快编制湘江科学城(湘潭片区)空间规划、科技创新及产业规划,加强湘潭片区与长沙片区的协同发展以及湘潭大学城的错位发展。三是关于推进产教融合发展。我们将持续推进长株潭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大力支持湘潭大学城创新创业产业园建设,推进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促进院校与企业、产业在人才培养、智力共享等资源要素方面的集聚融合、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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