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长株潭绿心地区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依法依规优化顶层设计。按照省委、省政府“确保绿心保护初衷不变、绿心总面积不减、绿心生态品质提升、绿心地区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要求,我委正在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绿心顶层设计优化调整工作。一是绿心条例修订。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会同省直相关单位、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持续推进绿心条例修订,现已完成条例修订草案起草工作并于3月26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一审。4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就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第四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优化调整绿心总规。根据生态价值评价和开发强度评价,统筹考虑长株潭三市的合理建议诉求,优化形成了绿心规模范围的最新技术方案,并同步进行绿心总规文本的修改。下阶段,我委将继续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会同省直部门和长株潭三市做好绿心保护条例的修订完善、绿心总规的优化调整和绿心准入办法的优化等工作。
二、关于结合片区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优化用地布局。一是我委正在研究长株潭生态绿心绿色转型发展工作,依托绿心周边园区组团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和未来产业,探索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和绿色转型发展新模式。二是省自然资源厅以条例修订与总规优化调整为契机,在落实经国务院审定的“三区三线”成果基础上,认真对绿心地区退出工业用地再利用等问题开展研究。下阶段,省自然资源厅和长沙市将进一步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成果和绿心总规优化成果,充分利用好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在片区规划中深化研究产业发展用地保障,结合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契机,在绿心地区导入一批高水平科创空间和科创平台,推动大数据、大健康以及文旅、体育等绿色产业布局落地。
三、关于支持绿心发展文旅产业。一是支持绿心地区发展适合农民的花卉苗木、生态农业、康养旅游等绿色产业,在绿心地区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推动林相提质改造、水资源环境综合治理等生态品质提升和生态农林业、康养旅游等关联产业融合发展。二是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会同其他省直相关部门,从指导三市编制文化旅游产业规划、提供重要会展活动等交流合作平台、指导建设好国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等方面支持长株潭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四、关于加强项目政策和资金保障。一是我委会同省财政厅统筹安排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专项资金,2021—2023年每年安排4000万元用于长株潭绿心地区生态补偿。2016年,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林业局会同省财政厅将绿心范围内林权权利人和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纳入省级公益林的所有林地全部补充划为省级公益林,绿心地区省级以上公益林由6万亩增加至21万亩,公益林补偿标准经市县财政自筹后已提高至100元/亩。2019—2023年,省财政厅累计安排绿心区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2838.76万元。二是长沙市出台《长沙市绿心地区生态补偿办法》,每年市、区两级安排专项资金补偿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或个人,争取省级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绿心保护标志设置及智能化改造、雨花绿道等42个生态项目建设;市级财政近5年共计安排约6.76 亿元,专项用于绿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和产业发展等。下阶段,省直相关部门和长株潭三市将在绿心条例修订中就生态补偿来源、办法制定等具体条款开展研究,同时整合专项资金集中向绿心地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