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3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10-16 16:13

《关于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低值废塑料循环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一、城市生活垃圾低值废塑料循环利用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政策引领

一是印发出台《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提出目标任务、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稳步推进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二是研究制定《湖南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科学稳妥推进源头减量替代,大力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三是制定出台《美丽湖南建设规划纲要(2023-2025年)》《湖南省“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废塑料等再生资源高效利用,有力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四是印发实施《湖南省工业绿色“十四五”发展规划》,把推进塑料综合利用在内的一系列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作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企业、园区提高包括废旧塑料综合利用在内的资源能源利用率。五是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推进“两网融合”促进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023年至2025年每年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目标,为全省基本建成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提供政策指引。

(二)强化行业管理

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和国家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部署开展废塑料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企业的执法监督二是发布《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湖南中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废塑料利用企业获批省级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创建单位名单。三是下发《关于加强已公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积极推进废塑料综合利用产业健康发展。

(三)健全财税保障

一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企业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二是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综合利用废塑料可依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三是2024年全省落实提高资源利用率相关政策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33.97亿元,其中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优惠金额 20.3亿元落实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政策优惠金额3.6亿元。

(四)推广“以竹代塑”

一是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加快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大我省以竹代塑产品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打造我省重点竹产品品牌,促进我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联合印发《湖南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园区项目实施五年行动方案(2024-2028年)》,每年安排省级林业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用于科研课题攻关资金800万元。此外,将以竹代塑课题纳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范围,支持申报各类科技创新项目。三是发布《2024年湖南省以竹代塑”“以竹代木重点轻工产品推广目录》。加大竹制品生产企业培育力度,湖南桃花江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竹产业生产企业先后获评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四是出台《湖南省推进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培育竹产业龙头企业,推动竹地板、竹家具、竹办公用品等竹家居优势特色产业做强做大

(五)推动要素保障

一是指导各地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不同空间层级循环产业引导控制要求,将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等循环产业重点项目纳入重点项目表,并对近期实施作出统筹安排。二是出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实施细则和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相关文件,强化我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用地保障,助力加快推进以竹代塑三是2024年省级层面共审批循环经济产业项目38个,批准用地111.86公顷,全力保障了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的用地需求。

(六)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2024-2025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25亿元支持资源综合利用项目25个,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5.09亿元支持回收循环利用项目40,省预算内基建专项中安排3亿元支持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项目65个。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促进产业发展

一是加快培育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进一步优化低值废塑料循环利用产业链,加快推进废塑料化学循环等新型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二是落实废塑料综合利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大对废塑料回收和废塑料循环利用企业给予政策倾斜,进一步出台对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产业的扶持政策。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在六五环境日”“生态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科普塑料污染防治知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减塑限塑,助力实现工业领域双碳目标。

(二)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

一是指导各地出台构建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制定发布低值可回收物指导目录和回收指南,厘清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二是制定完善低值可回收物再生利用产品标准,出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分拣、加工利用行业技术规范。三是加强回收行业调查与监督管理,引导企业加强技术装备创新和经营模式创新,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多品种协同利用,有序推进建设运行水平低、环境污染风险大、生产安全隐患明显的经营主体提标整改

(三)加强土地要素保障

一是指导各地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细化深化用地空间布局,为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等循环经济产业发展预留用地空间。二是深入推进工程项目智慧选址、建设用地智能组卷系统的应用,强化要素保障工作专班服务效能,对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等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应保尽保三是对再生资源利用、废弃物处理等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标准地等多种供地模式,实现拿地即开工

(四)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督促市州积极谋划储备资源综合利用、回收循环利用等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国家,争取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33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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