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2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12-11 10:49

关于支持郴州市低空经济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郴州市高度重视低空经济的发展,制定相关政策规划,积极拓展低空应用场景,推动通用机场与飞行营地建设,引进翔龙、湘晨等通航制造企业,成效显著。建议对完善低空经济基础设施、推动低空应用场景发展、加强低空人才培养、推动郴州市低空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一是关于立体交通先导示范区申报。当前,国家已开展第一批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与第三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两个低空方面的试点申报。省政府已明确以长株潭都市圈为主体开展两个试点的申报工作。建议郴州市进一步推动本地区低空经济发展,积极筹备国家后续相关试点申报准备,我委积极配合郴州市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关于支持建设低空基础设施。我省正在开展低空智联一张网相关方案的编制工作,拟在包括郴州在内的部分市域先期开展试点建设。我委积极研究通用机场、新型临时起降场地等基础设施网建设和优化调整低空空域规划,划设低空航路等工作;省低空集团牵头研究省市两级智联网平台建设和通信、导航、监视、安全等地面监视网建设等工作。拟在长沙市先期开展试点建设,同步制定低空飞行规则、低空航路飞行准入条件、低空飞行应急预案等安全规章制度,确保低空飞行安全、有序、便捷、高效,取得成效后逐步向其他市州拓展。

三是关于完善数字空域资源管理。我省已建成的低空空域军地民协同运行管理系统,初步实现空域集约化管理,实现通航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下一步,我委拟结合湖南低空智联一张网建设,推动低空空域协同运行管理系统与长沙飞行服务站系统改造,接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系统),升级无人机与人影炮射管理相关功能,实现低空空域数字化管理。

四是关于支持低空文旅、物流发展。2024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420号),包括加大传统通航运营补贴、加大新型航空器运营支持力度、拓展应用场景。202412月,我委印发了《湖南省低空飞行运营补贴实施细则》(湘发改基础规〔202420号),对传统航空器运营、轻型运动航空器与轻于空气航空器运营、起降设施运行保障、新型飞行器商业化飞行(含eVTOL)、无人机物流运营、通用航空器驾照培训等6个方面给予补贴,同时已完成无人机物流航线先期补贴资料审核与公示,省财政厅正在按程序落实款项拨付。此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我委积极支持围绕湖南文旅优势,在景区特别是4A及以上景区周边,因地制宜开展低空观光、景区接驳、体验飞行、共享航拍等,2025推动5A级景区开通不少于5个低空飞行应用场景。目前郴州已开通北湖机场至莽山旅游航线,拟进一步开通高椅岭、东江湖等航线试点。

五是关于加强低空人才培养。我委将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建立健全多层次低空经济人才培养体系。研究制定低空经济人才队伍中长期发展规划。支持长沙、株洲、郴州等市州的职业技术学院加快培育储备低空领域专业人才。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低空经济领域相关专业,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成立了低空经济、航空工程学院,为全省乃至全国低空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同时,积极配合省人社厅完善人员资质培训体系,加强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健全低空航空器操控作业、检测维修、空中交通管理、无人机测绘等职业等级认证体系。此外,郴州市依托深圳航空协会、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组建专家智库,推动郴州职院与大疆、极飞共建实训基地,引进大武、曜宇开展轻型运动飞机与基础类无人机飞手培训,培养大量实操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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