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湖南省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2 17:06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下达湖南省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湘发改投资〔2020978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衡阳市、岳阳市、郴州市、怀化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1728号)精神,现将湖南省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分解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转发下达

请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收文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转发下达给有关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和项目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落实项目单位(法人)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经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认可后,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要督促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主管部门理顺医疗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设施项目的物资调用等实施方案,在必要时服从中央调配,为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提供有力支撑。转发下达投资计划后,各地及相关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积极做好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加快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减少建设投资、降低建设标准,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同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协调力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项目监管

(一)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完善各项建设手续,保证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严格按批复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建设,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能立即投入项目建设。要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二)加强项目日常监管。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加强属地监管。省直相关部门及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项目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特别要发挥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力争早发现、早解决,避免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时才去解决。

(四)加强监督检查。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约谈有关企业、省直相关部门、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人。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按月调度项目建设进度

列入本批投资计划的项目,均应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有关方面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对项目信息填报出现严重失误,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核减下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请于每月8日前准确、完整地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我委。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通报国家在线监测、综合评价情况,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通过扎实推进落实本批投资项目,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能力明显提升,对区域医疗应急物资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各地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要求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湖南省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分发省直部门和市州)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222





附件1、湖南省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docx

关于转发下达湖南省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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