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审核研究,拟推荐上报5家园区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试点园区。
为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监管,现将拟推荐上报的园区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7月14-16日。如有异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传 真:0731-89991084
邮 箱:hnfgwhzc@126.com
附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试点拟推荐上报园区表
附件: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试点拟推荐上报园区表
序 号 |
园区名称 |
1 |
攸县高新区 |
2 |
汨罗高新区 |
3 |
津市高新区 |
4 |
益阳长春经开区 |
5 |
湘乡经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