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试点园区推荐上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14 17:23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审核研究,拟推荐上报5家园区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试点园区。

为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监管,现将拟推荐上报的园区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714-16日。如有异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真:0731-89991084

箱:hnfgwhzc@126.com

附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试点拟推荐上报园区表

附件: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第二批试点拟推荐上报园区表

园区名称

1

攸县高新区

2

汨罗高新区

3

津市高新区

4

益阳长春经开区

5

湘乡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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