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2 10:10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转发下达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

(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湘发改投资〔2020673

益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81542),确保到2020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1030号)、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14号),现将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发下达(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下达

此次共转发下达津市6个县市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5150万元。

请在收文7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转发下达到有关县市区,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项目实施

请按照《农业可持续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扎实推进前期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质量、进度、投资管理,确保实施效果。项目概算投资按规定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查批复。

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并确保项目建设所需其他来源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要切实采取措施落实地方投资,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项目建设名义盲目举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加。

三、落实责任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确保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到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要推进续建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在建设期内完成任务。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将重点就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情况组织开展抽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将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按月调度

项目已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要求做好项目填报和数据报送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农业农村部将于每月10日前将有关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的目标任务,项目县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治理任务,同步建立可持续的工程建后管护运营长效机制,打造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区(绩效目标表附后)。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830日              





附件汇总

关于转发下达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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