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省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承担省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相关工作,为下达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责任目标提出建议。
(三)承担省重点项目建设投资统计、调度推进、重大问题协调等有关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省重点项目建设后评价工作,对参建单位实行业绩记录,对省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五)对有关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和设计概算等提出评审意见,供决策参考;对有关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
(六)承担有关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评估专家和机构库、代建单位名录库和代建项目库以及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的日常工作。
(八)参与省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定额等研究,提供咨询服务。
(九)承担相关项目的联络对接工作,收集整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建设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政策及信息。
(十)承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