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通报全省招标投标制度清理整改情况的通知
湘发改法规〔2017〕845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央巡视整改任务和国家有关招投标制度定期清理的工作部署,现将全省招标投标制度清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清理复核情况
按照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招投标制度统一清理工作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16〕608号)、《关于通报全省招标投标制度清理复核结果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16〕816号)和《关于抓紧落实招投标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17〕371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涉及招标投标制度文件进行了整改,大部分地方和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整改任务,进一步规范了制度,统一了规则。
二、清理整改结果
截至6月底,各市州涉及的152件文件清理整改总体情况如下:
1、已完成整改情况。各市州共有114件文件完成整改,按要求对原文件进行了修改、重新发布、办理“三统一”手续或宣布废止、失效。其中,长沙市完成27件(完成率75%),株洲市完成11件(完成率92%),湘潭市完成5件(完成率100%),衡阳市完成5件(完成率100%),邵阳市完成3件(完成率100%),岳阳市完成8件(完成率53%),常德市完成27件(完成率100%),张家界市完成8件(完成率89%),郴州市完成5件(完成率100%),永州市完成3件(完成率33%),怀化市完成2件(完成率67%),娄底市完成9件(完成率100%),湘西州完成1件(完成率7%)。
2、部分完成整改情况。各市州共有27件文件部分完成了整改,相关部门启动了修改但“三统一”手续未完成,或者未对已废止、失效文件按要求进行公告。其中,长沙市9件,株洲市1件,岳阳市3件,张家界市1件,永州市6件,怀化市1件,湘西州6件。
3、未完成整改情况。各市州共有11件文件未完成整改,也未按要求启动整改工作,主要为岳阳市、湘西州部分县市。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建立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各市州发改、政府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牵头建立涉及招标投标制度文件的动态清理机制,在现有基础上对各级各部门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审查和管理,进一步建立文件信息库,及时更新调整相关文件,对发现违规制定文件、内容违法的文件要及时予以纠正整改。
2、加强上报和统一发布管理。已完成整改的规范性文件要在9月底前将文件全文(PDF格式扫描件)上报省发改委,统一在省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此次清理之外所制定的涉及招标投标制度文件,也要在发布的同时按上述要求上报并统一公示。
3、加快完成整改任务。此次通报的部分完成及未完成整改的文件,各市州发改委、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督查督办,各责任部门要在10月15日前对照此次整改的要求按程序完成相关工作。
联系人:向盈盈 0731-89990927
附件:1、已完成整改任务情况表
2、部分完成整改任务情况表
3、未完成整改任务情况表
省发展改革委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附件1:
已完成整改任务情况表
序号 | 市州 | 文件标题 | 原文号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原复核意见 | 整改落实情况 | 备注 |
1 | 长沙市 | 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 | 长发改[2012]816号 | 其依据长发改[2011]500号已失效 | 失效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1月28日印发《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长发改法宣[2016]875号),并通过长沙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 |
2 | 长沙市 | 长沙市投标企业基本信息库管理办法 | 长发改[2011]500号 | 文件已过期 | 失效 | 已宣布失效。2016年11月28日印发《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长发改法宣[2016]875号),并通过长沙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 |
3 | 长沙市 | 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现场管理办法 | 长发改[2011]231号 | 文件已过期 | 失效 | 已宣布失效。2016年11月28日印发《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长发改法宣[2016]875号),并通过长沙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 |
4 | 长沙市 | 关于调整和改进非国有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投标监管方式的通知 | 长住建发[2015]145号 | 违规允许直接发包、排斥和限制市场竞争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2017年6月1日印发《关于废止<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和改进非国有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投标监管方式的通知>的通知》长住建发〔2017〕79号文件的通知,并在市住建委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 |
5 | 长沙市 |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理委员会直接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 长先区发[2008]13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失效。2016年12月5日印发《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文件的通知》(湘新发[2016]25号) | |
6 | 长沙市 |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试行) | 长先区发[2008]17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失效。2016年12月5日印发《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文件的通知》(湘新发[2016]26号) | |
7 | 长沙市 | 关于在片区进行保障住房建设招标的试行办法 | 长先管发[2009]13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失效。2016年12月5日印发《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文件的通知》(湘新发[2016]27号) | |
8 | 长沙市 | 湘江新区优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办法(试行) | 湘新管发[2014]3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失效。2016年12月5日印发《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文件的通知》(湘新发[2016]25号) | |
9 | 长沙市 | 长沙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入场交易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 长财采购[2015]26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失效。2017年6月9日印发《关于<长沙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入场交易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失效的通知》 | |
10 | 长沙市 | 长沙市水务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管程序 | 长水发[2014]87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失效。2017年3月30日印发《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通知》(长水发[2017]71号),并通过长沙市水务局网站进行公示 | |
11 | 长沙市 | 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实施意见 | 长水发[2014]167号 | 行政处罚与上位法不符。涉及条款:六、七 | 修改 | 已宣布失效。2017年3月30日印发《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通知》(长水发[2017]72号),并通过长沙市水务局网站进行公示 | |
12 | 长沙市 |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的通知 | 长水发[2014]186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失效。2017年3月30日印发《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通知》(长水发[2017]73号),并通过长沙市水务局网站进行公示 | |
13 | 长沙市 | 长沙市开福区城市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招投标监管议事规则 | 开招投标组发[2016]01号 | 非规范性文件涉及规范性文件内容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印发关于取消《长沙市开福区城市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招投标监管组议事规则》的通知(开公管办发[2017]1号) | |
14 | 长沙市 | 芙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芙政发[2013]7号 | 与上位法重复,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形成,有违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0月21日印发关于废止《芙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芙蓉政发[2016]9号) | |
15 | 长沙市 | 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乡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宁政发[2012]22号 | 与上位法重复,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形成,有违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0月28日印发《关于宣布修改、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宁发改[2016]192号),并通过宁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 |
16 | 长沙市 | 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乡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 宁政发[2013]11号 | 1、投标人法人承诺,与现行法规不符;2、设置中介机构库。涉及条款:13、27 | 修改 | 已完成修改。2016年12月28日印发《宁乡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若干规定》(宁政发[2016]73号) | |
17 | 长沙市 | 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乡县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实施办法(试行)》 | 宁政办发[2013]49号 | 文件过期 | 失效 | 已宣布失效。2016年10月28日印发《关于宣布修改、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宁发改[2016]192号),并通过宁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 |
18 | 长沙市 | 宁乡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乡县政府投资项目机构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取消代理机构库的通知 | 宁政招办[2015]1号 | 文件制定主体不合规、文件内容违规 | 无效 | 已宣布无效。2016年10月28日印发《关于宣布修改、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宁发改[2016]193号),并通过宁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 |
19 | 长沙市 | 关于印发《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 宁政招办[2016]4号 | 文件制定主体不合规、文件内容违规 | 无效 | 已宣布无效。2016年10月28日印发《关于宣布修改、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宁发改[2016]194号),并通过宁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 |
20 | 长沙市 | 宁乡县小额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 | 宁政招办[2016]2号 | 文件制定主体不合规、文件内容违规 | 无效 | 已宣布无效。2016年10月28日印发《关于宣布修改、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宁发改[2016]195号),并通过宁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 |
21 | 长沙市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 宁住建[2012]88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无效。2016年10月28日印发《关于宣布修改、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宁发改[2016]196号),并通过宁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 |
22 | 长沙市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花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雨政办发[2015]62号 | 与上位法重复,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形成,有违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并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 |
23 | 长沙市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花区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程序管理办法》的通知 | 雨政办发[2015]69号 | 与上位法重复,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形成,有违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并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 |
24 | 长沙市 | 望城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 望政办发〔2009〕117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无效。2017年6月8日印发《关于宣布三个招投标制度文件无效的公告》(望政发[2017]42号),并通过望城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 | |
25 | 长沙市 | 望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 望政发[2010]116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无效。2017年6月8日印发《关于宣布三个招投标制度文件无效的公告》(望政发[2017]42号),并通过望城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 | |
26 | 长沙市 | 长沙市望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 望政办发[2016]40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无效。2017年6月8日印发《关于宣布三个招投标制度文件无效的公告》(望政发[2017]42号),并通过望城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 | |
27 | 长沙市 | 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 长县政办函[2015] 68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7年6月12日印发《关于废止<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长县政办函[2017]45号),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 |
28 | 株洲市 |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招标形式的通知 | 株政办函[2015]8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失效。2017年5月22日关于《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招标形式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株政函[2017]39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印发 | |
29 | 株洲市 |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 | 株政函[2015]35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失效。2017年5月22日关于《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招标形式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株政函[2017]39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印发 | |
30 | 株洲市 | 关于印发《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株发改发[2015]105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7年5月10日《关于废止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通知》(株发改发[2017]91号),株洲市发改委、株洲市住建局印发 | |
31 | 株洲市 |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荷塘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试行)》 | 株荷政办发[2014]37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7年5月19日《关于废止荷塘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试行)的通知》(株荷政办发[2017]18号),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 |
32 | 株洲市 |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芦淞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芦政发[2014]21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7年5月16日《关于废止招标投标有关文件的通知》(芦政发[2017]5号),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印发 | |
33 | 株洲市 |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炎政办发[2015]25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1月28日《关于进一步明确招投标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炎政办发[2016]71号),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 |
34 | 株洲市 |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茶陵县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茶政办发[2013]199号 | 1、文件滞后,未及时调整;2、违规调整或设置招投标流程;3、招标事项核准条件违规;4、县级无招投标交易中心;5招标办发中标通知书;6、政府决策邀请招标;7、无业主评委范围过广;8、设定行政处罚条款。涉及条款:4、16、21、22、28、38、39、47、57-62条等 | 修改 | 已完成修改,并重新发布。2017年6月7日关于印发《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茶政发[2017]22号(CLDR-2017-00001),茶陵县人民政府印发 | |
35 | 株洲市 | 茶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 茶政发[2016]16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7年6月7日关于印发《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茶政发[2017]22号,茶陵县人民政府印发 | |
36 | 株洲市 | 株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株县政发[2014]13号 | 1、简单重复和照抄上位规定;2、其他内容主要为缩小招标的规模标准、排斥外地投标人、不依法规定招投标行政管理职责等问题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1月10日《关于废止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等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株县政发[2016]13号),株洲县人民政府印发 | |
37 | 株洲市 | 关于印发《株洲县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 株县招标通[2014]9号 | 文件制定主体已改革,不具有行政监管职能;该办法无法律依据,且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限制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1月10日《关于废止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等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株县政发[2016]13号),株洲县人民政府印发 | |
38 | 株洲市 | 关于印发《株洲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评审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的通知 | 株县招标通[2014]10号 | 文件制定主体已改革,不具有行政监管职能;文件内容违反国家规定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1月10日《关于废止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等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株县政发[2016]13号),株洲县人民政府印发 | |
39 | 湘潭市 | 湘潭市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制度 | 潭政办发[2015]59号 | 强制保证金形式 | 修改 | 已完成修改,并重新发文。2016年12月29日发布《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制度〉的通知》(潭政办发〔2016〕103号)(XTCR-2016-01074) | |
40 | 湘潭市 | 湘潭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 潭市水字[2016]72号 | 设置代理机构库,限制和排斥市场竞争,强制保证金形式。涉及条款:一、1;二 | 修改 | 已宣布废止。2017年6月15日发布关于废止《湘潭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的公告(潭市水字〔2017〕65号) | |
41 | 湘潭市 | 湘乡市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 | 湘乡政办发[2015]39号 | 部分内容未及时更新调整。涉及条款:2、3等 | 修改 | 已完成修改,并重新发文。2017年6月8日发布《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乡市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湘乡政办发〔2017〕29号)(XXDR-2017-D1015) | |
42 | 湘潭市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管理十项规定 | 潭经工发[2016]34号 | 内含《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管理 若干规定(试行)》,未办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7年5月24日《关于废止〈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十项规定〉文件的通知》(潭经工发〔2017〕48号),湘潭经开区党工委 湘潭经开区管委会印发 | |
43 | 湘潭市 | 关于印发岳塘区政府投资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 | 岳办发[2011]11号 | 内含《岳塘区政府投资招标投标若干规定》,未办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2月23日公布新文件《关于印发岳塘区政府投资九项规定的通知》(岳办发〔2016〕18号),去掉了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 | |
44 | 衡阳市 |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制预防和打击围标串标行为的意见》的通知 | 东政发[2016]3号 | 重复市级文件,问题同市级文件(衡政发[2012]27 号)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2017年6月8日《关于废止东政发〔2016〕3号文件的通知》,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站上挂网公示废止 | |
45 | 衡阳市 |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制预防和打击围标串标行为的意见》 | 衡政发[2012]27 号 | 1、违规设置承包商和代理机构库,排斥和限制市场竞争;2、违规设置招标文件备案前置条件;3、违规强制设定评标标准和不合理条件;4、纪检、司法违规插手行政监督执法活动。涉及条款:一(四);二(一)(二)(四);五(三)(四);七(一)等 | 修改 | 已宣布废止。2017年1月4日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衡政通〔2016〕11号) | |
46 | 衡阳市 | 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制 预防和打击围标串标行为的意见》的通知 | 山政发[2016]10号 | 重复市级文件,问题同市级文件(衡政发[2012]27 号)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2017年1月24日印发《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山政告〔2017〕3号) | |
47 | 衡阳市 |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BT建设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 衡政办发[2015]19号 | 招标条件设置无依据。涉及条款:6 | 修改 | 已宣布废止。2017年1月4日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衡政通〔2016〕11号) | |
48 | 衡阳市 |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土石方工程评标定标试行办法》的通知 | 蒸政办发[2015]73号 | 设置的条件与上位法冲突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2017年6月1日《关于废止蒸政办发〔2015〕73号的公告》,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站上挂网公示 | |
49 | 邵阳市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 | 新建发[2012]33号 | 处罚无依据。涉及条款:2 | 修改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0月31日发布了《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告》,在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进行了公示 | |
50 | 邵阳市 | 邵阳市双清区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 双政办发[2016]2号 | 违反国家和省招标规模标准规定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0月31日发布了《关于废止双政办发[2016]2号文件的公告》,在双清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 |
51 | 邵阳市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 | 邵政办发[2015]84号 | 1、设立独立交易中心;2、变更国家行政处罚标准;3、违规设立专家库;4、违规设置代理机构选择制度,违规设立代理机构库和代理数量,排斥和限制市场竞争;5、违规要求法人代表报名和开标;6、违规设定保证金缴纳方式;7中标合同备案程序无依据。涉及条款:1、2、5、7、9、14、17等 | 修改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0月28日印发了《关于废止<邵阳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招标文件的通知》(邵发改[2016]296号),在邵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 |
52 | 岳阳市 |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通知》 | 岳政办发 | 1、第二条 招标规模与上位法不符;2、第三条 市招标代理机构数据库与上位法不符;第(五)人员证件押证制度与上位法不符;3、第五条 工程变更内容是否再招标与上位法不符。4、第三条 评标办法强制与上位法不符。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该文件已自然失效,并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 |
53 | 岳阳市 |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 岳政发 | 文件过期 | 失效 | 已宣布废止。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该文件已自然失效,并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 |
54 | 岳阳市 | 《岳阳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岳发改招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该文件已自然失效,并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 |
55 | 岳阳市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 | 岳楼政办发 | 上位法有规定,不利于建立统一的招投标市场。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根据《关于通报全省招标投标制度清理复核结果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16]816号文件要求,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 |
56 | 岳阳市 | 《关于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 | 平发改发[2012]08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2月26日印发《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平发改发[2012]08号文件的通知》(平发改发[2016]131号),并在部门网站上公布 | |
57 | 岳阳市 | 《关于印发平江县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平发改发[2016]76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2月26日印发《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平发改发[2012]76号文件的通知》(平发改发[2016]132号),并在部门网站上公布 | |
58 | 岳阳市 | 《关于贯彻落实省四厅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 岳市水务[2012]68号 | 1、上位法已有规定,不利于建立统一的市场;2、招标规模不符合上位法规定;3、预选名录不符合上位法规定;4、押证不符合上位法规定。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2017年1月11日印发《关于废止<关于贯彻落实省四厅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并停止执行,岳阳市水利局印发 | |
59 | 岳阳市 |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岳云政发[2013]3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云溪区人民政府《岳阳市云溪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性编号:YXDR-2017-00007)文件明确规定:原《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岳云政发〔2013〕3号)废止 | |
60 | 常德市 | 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建设的意见 | 常办发[2010]8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2月7日印发《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常办发〔2010〕8号文件的通知》(常办〔2016〕41号) | |
61 | 常德市 | 关于印发《常德市防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创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常纪发[2011]10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停止执行。2016年11月30日印发《中共常德市纪委 常德市监察局关于停止执行<常德市防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创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常纪发〔2016〕11号) | |
62 | 常德市 | 关于印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办法》的通知 | 常监发[2012]5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停止执行。2016年11月30日印发《中共常德市纪委 常德市监察局关于停止执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办法>的通知》(常监发〔2016〕1号) | |
63 | 常德市 | 关于印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常政发[2011]13号 | 文件过期 | 失效 | 已宣布失效。(2017年6月5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通报全市招标投标制度清理复核结果的通知》) | |
64 | 常德市 | 关于印发《防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现象实施意见》的通知 | 常建通[2012]91号 | 上位法已有相关文件规定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2017年6月5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通报全市招标投标制度清理复核结果的通知》 | |
65 | 常德市 | 关于印发《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 常建通[2012]92号 | 文件过期 | 失效 | 已宣布废止。2017年6月5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通报全市招标投标制度清理复核结果的通知》 | |
66 | 常德市 | 关于下发《常德市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细则》的通知 | 常建通[2012]105号 | 设置招标代理进入本地区限制 | 修改 | 已宣布废止。(2017年6月5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通报全市招标投标制度清理复核结果的通知》) | |
67 | 常德市 | 《关于实施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两个规定五个办法”的意见》 | 常建通[2013]55号 | 1、省住建厅已有文件,不利建立统一的市场;2、第五条 限制投标人投标;3、第九条 强制入围投标人必须参加开、评标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2017年6月5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通报全市招标投标制度清理复核结果的通知》 | |
68 | 常德市 | 关于修改《实施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两个规定五个办法”的通知 | 常建通[2015]35号 | 1、上位法已有规定,不利于建立统一的市场;2、与主文同步,常建通[2013]55号。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2017年6月5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通报全市招标投标制度清理复核结果的通知》) | |
69 | 常德市 | 《关于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的通知》 | 常建通[2015]36号 | 第六条 入湘登记已取消 | 修改 | 已宣布废止。(2017年6月5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通报全市招标投标制度清理复核结果的通知》) | |
70 | 常德市 | 《常德市鼎城区政府重大投(融)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办法》 | 常鼎政发[2012]14号 | 1、第六条 监察机关不受理招标书面材料;2、文件备案与上位法不符;3、第十三条 与上位法不符(新增内容) 4、第二十三条 中介机构服务费标准已取消。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鼎城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 |
71 | 常德市 | 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鼎城区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 常鼎资管办 [2013]1号 | 文件制定主体不合规,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无效。鼎城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 |
72 | 常德市 | 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 常鼎资管办[2013]2号 | 文件制定主体不合规,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无效。鼎城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 |
73 | 常德市 | 关于印发《汉寿县招标投标办法(试行)》的通知 | 汉政发 | 1、与上位法重复,不利于建立统一的招投标市场。2、第十四条 规模与上位法不符。3、第二十一条 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不符合上位法规定。4、第二十四条 县级平台已取消。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汉寿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 |
74 | 常德市 | 关于印发《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汉政发 | 县级政府无权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交易的规则,文件过期 | 失效 | 已宣布失效。汉寿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 |
75 | 常德市 | 关于印发《汉寿县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汉政办发 | 文件过期 | 失效 | 已宣布失效。汉寿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 |
76 | 常德市 | 关于印发临澧县招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 临政发[2010]6号 | 文件过期 | 失效 | 已停止执行。临澧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 |
77 | 常德市 | 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 石政发 | 县级政府无权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交易的规则,违规设置代理机构名录,限制和排斥市场竞争。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石门县政府网站公告《关于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函[2016]116号) | |
78 | 常德市 | 《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意见》 | 澧办通字[2010]58号 | 县级政府无权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交易的规则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在澧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 |
79 | 常德市 |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的实施意见》 | 澧通字[2015]2号 | 县级政府无权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交易的规则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澧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 |
80 | 常德市 | 安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安政发 | 县级政府无权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交易的规则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1月22日在安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 |
81 | 常德市 | 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 | 安资管办发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无效。2016年11月23日在安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 |
82 | 常德市 | 安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 安政办发 | 县级政府无权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交易的规则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1月24日在安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 |
83 | 常德市 | 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津政发[2011]8号 | 文件过期 | 失效 | 已宣布失效。在津市政府网站发布 | |
84 | 常德市 |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湖管理区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西管办发[2016]49号 | 1、与上位法重复,不利于建立统一的招投标市场。2、第十四条招标规模应与国家法规对应。3、第十六条 建造师登记备案后才能投标属限制投标。4、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5年和10年的行政处罚过重。5、无上位法依据。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西湖管理区政府网站发布 | |
85 | 常德市 | 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管理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 | 西管办发[2014]11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无效。西湖管理区政府网站发布 | |
86 | 常德市 |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 西管发〔2008〕10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无效。西湖管理区政府网站发布 | |
87 | 张家界市 |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中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控制规模进行调整的通知 | 张建发[2013]32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1月3日印发《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部分招标投标制度文件的通知》(张建发〔2016〕82号)(ZJJCR-2016-16005) | |
88 | 张家界市 | 关于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现场踏勘制度的通知 | 张建发[2014]13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1月3日印发《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部分招标投标制度文件的通知》(张建发〔2016〕82号)(ZJJCR-2016-16005) | |
89 | 张家界市 | 关于启动《张家界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执法意见书》的通知 | 张建发[2014]14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1月3日印发《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部分招标投标制度文件的通知》(张建发〔2016〕82号)(ZJJCR-2016-16005) | |
90 | 张家界市 | 关于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廉政承诺的通知 | 张建办[2014]24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1月3日印发《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部分招标投标制度文件的通知》(张建发〔2016〕82号)(ZJJCR-2016-16005) | |
91 | 张家界市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 张建发[2015]15号 | 1、强制要求投标企业的法人代表参加开标;2、文件第三点(三)提出的“入湘登记备案”已取消。 | 修改 | 已宣布废止。2017年4月24日印发《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以张建发〔2017〕31号(ZJJCR-2017-15004)文件对该文件进行废止。 | |
92 | 张家界市 | 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企业信誉评审计分的通知 | 张建发[2015]16号 | 1、文件第一点及附件1存在对非张家界市或非湖南省企业存在区域封锁。如“芙蓉奖”工程,非张家界市的市级获奖或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设有许多审查条件才予以应用该市,有失公平。 | 修改 | 已完成修改。2017年4月26日印发《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企业信誉评审计分的通知》(张建发〔2017〕38号)(ZJJCR-2017-15006) | |
93 | 张家界市 | 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适用范围的通知 | 张建发[2015]69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1月3日印发《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部分招标投标制度文件的通知》(张建发〔2016〕82号)(ZJJCR-2016-16005) | |
94 | 张家界市 | 《桑植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 桑政发[2012]2号 | 按省纪委最新文件要求:1、纪委、监察未退出招投标现场监督;2、由县招投标领导小组统一牵头组织招投标代理机构属越权管理,违背上位规定。3、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二十九条违背上位文件规定,如适用投标的投资额,100万元以下项目可以适用邀请招标;评标办法一律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可由招投标领导小组研究提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等;4、第二十二条,县发改部门设立招投标代表机构库,与上位文件要求不符。 | 修改 | 已宣布废止。2017年5月15日印发《桑植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桑政通〔2017〕9号)(SZDR-2017-00003) | |
95 | 郴州市 | 关于加强郴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 郴建发 [2014]71号 | 设置本地奖项加分条件,差别对待投标企业。涉及条款:五 | 修改 | 已完成修改。发文《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郴建发[2016]85号)(CZCR-2016-15002)并公示。 | |
96 | 郴州市 | 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办法 | 郴建发[2015]90号 | 1、第十六条 内容设置市场准入条件,与现行规定相违背;2、存在地方保护情况 | 修改 | 已完成修改。发文《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郴建发[2016]85号)(CZCR-2016-15002)并公示。 | |
97 | 郴州市 |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行为的通知 | 郴建招办[2014]8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发文《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郴建发[2016]85号)(CZCR-2016-15002)公示 | |
98 | 郴州市 | 关于规范招投标评审费发放范围的通知 | 郴建招办[2016]1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发文《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郴建发[2016]85号)(CZCR-2016-15002)废止并公示 | |
99 | 郴州市 | 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中介机构选定工作的通知 | 郴国土资办发[2013]4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发文《关于废止郴州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中介机构选定文件的通知》(郴国土资办发〔2016〕45号)公示 | |
100 | 永州市 |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 永政发[2011]18号 | 文件已过期 | 失效 | 已宣布失效。2016年10月11日《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2016年清理结果的决定》(永政发[2016]23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告 | |
101 | 永州市 | 江华瑶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 | 江政发[2010]18号 | 文件过期 | 失效 | 已停止执行。2015年11月19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江政发[2014]12号)公布确定该文件自动失效 | |
102 | 永州市 |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回龙圩管理区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回管发[2015]4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0月28日发文(回管发[2016]26号文) | |
103 | 怀化市 |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定《关于适当调整我市企业信誉评审加分的相关规定》的通知 | 怀建发[2016]1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1月2日印发《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停止使用<关于适当调整我市企业信誉评审加分的相关规定>的通知》(怀建函〔2016〕293号) | |
104 | 怀化市 | 关于印发《中方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中政办发[2015]26号 | 1、议事协调机构超越职能,从事执法工作;2、违规设立代理机构库,排斥和限制市场竞争;3、违反国家关于招标失败的处理规定;4、强制评标办法;5、不良记录依据不足。涉及条款“1、4、5、12、16等 | 修改 | 已宣布废止。2017年6月6日印发《中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中方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政办函〔2017〕45号) | |
105 | 娄底市 |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娄政发[2015]25号 | 1、文件中交易中心的部分职能权限超出了本部门的权力范围;2、第二十五条、二十八条对黑名单的制度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修改 | 已宣布失效。2017年5月23日在娄底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宣布 | |
106 | 娄底市 |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 娄政办发〔2003〕14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失效。2017年5月31日在娄底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宣布 | |
107 | 娄底市 | 娄底市发改委关于加强我市工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 娄发改招标[2015]70号 | 第四条 内容设置准入条件 | 修改 | 已宣布失效。2017年6月8日在娄底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宣布 | |
108 | 娄底市 | 娄底市发改委娄底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娄发改法规[2016]15号 | 第六、七条监督执法主体不符规定 | 修改 | 已宣布失效。2017年6月8日在娄底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宣布 | |
109 | 娄底市 | 娄底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补充规定(试行) | 娄建发[2014]117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重新发布。2016年9月28日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规定》(娄建发[2016]128号)(LDCR-2016-15001) | |
110 | 娄底市 |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 冷政办发[2012]43号 | 招标规模标准与国家和省规定不符,招标核准违规设置前置审批,违规设置代理机构库强制选择方式等限制市场竞争内容 | 废止 | 已宣布失效。2016年11月10日在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宣布 | |
111 | 娄底市 | 双峰县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双峰县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的通知 | 双政招[2011]2号 | 违规改变招标核准审批程序和主体,强制指定评标办法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1月8日发布《双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双政发[2016]12号)(SFDR-2016-00011)宣布,双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 |
112 | 娄底市 | 双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 双政办发[2014]30号 | 违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改革要求;越权制定收费标准;违规设置代理机构库,排斥和限制市场竞争。 | 废止 | 已宣布废止。2016年11月8日发布《双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双政发[2016]12号)(SFDR-2016-00011),双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 |
113 | 娄底市 | 新化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 新政发[2013]10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已宣布废止。2017年4月13日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化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1号)(XHDR-2017-01005),同时宣布《新化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新政发[2013]10号)废止 | |
114 | 湘西州 | 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 州政发[2015]16号 | 违规设置诚信保证金 | 修改 | 已修改。2017年4月下发《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州政办发〔2017〕4号(XXCR-2017-01003) | |
注:本表不含市州初审已提出废止意见的文件 |
附件2:
部分完成整改任务情况表
序号 | 市州 | 文件标题 | 原文号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原复核意见 | 整改落实情况 | 备注 |
1 | 长沙市 | 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库先导区分库管理办法(试行) | 长先建发[2014]94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部分完成(2016年8月5日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库湖南湘江新区分库管理办法(试行)》(湘新建发[2016]229号)的通知,文件内容明确了废止。因机构体制问题,该文正在协调“三统一”手续) | |
2 | 长沙市 | 湘江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电子化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试行) | 湘新管发[2014]11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部分完成(2016年9月2日印发《湖南湘江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电子化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试行)》(湘新管发[2016]20号)的通知,文件内容明确了废止。因机构体制问题,该文正在协调“三统一”手续) | |
3 | 长沙市 |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实施行为的实施意见》 | 浏政办发[2015]14号 | 招标规模及评标办法的确定应依据法律法规,不得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 | 修改 | 部分完成(有关条款已整合纳入浏政发〔2017〕4号文件中,但该文未履行“三统一”手续) | |
4 | 长沙市 | 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浏政发[2013]9号 | 与上位法重复,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形成,有违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 废止 | 部分完成(2017年3月8日印发《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浏政发[2017]4号,文件内容明确了废止,但该文未履行“三统一”手续) | |
5 | 长沙市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 | 长政办发[2013]16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部分完成(正联合市法制办抓紧完善相关手续) | |
6 | 长沙市 |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 | 湘新管发[2015]21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部分完成(因机构体制问题,正在落实三统一) | |
7 | 长沙市 | 湘江新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 湘新建发[2015]125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部分完成(已停止使用,未按要求进行公告) | |
8 | 长沙市 | 湘江新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试行) | 湘新建发[2015]124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部分完成(已停止使用,未按要求进行公告) | |
9 | 长沙市 | 长沙市开福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 开政发[2014]28号 | 招投标管理部分标准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符。涉及条款:33、34 | 修改 | 部分完成(已完成修改,待区政府常务会审定) | |
10 | 株洲市 |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株政发[2013]14号 | 无(规范性文件已过期) | 重新公布 | 部分完成(已完成修改,拟上政府常务会通过后重新发布实施) | |
11 | 岳阳市 | 《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暂行办法》和《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岳建发[2016]38号 | 1、上位法已有规定,不利于建立统一的市场;2、第四条 开标前7-14日资格审查与上位法不符;3、第十条 入围投标人抽签与上位法不符;4、第二十条 要求入湘和特定人员到场与上位法不符;5、评分加分项要求本市获奖,限制外地投标。 | 废止 | 部分完成(正在进行修改完善) | |
12 | 岳阳市 | 《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委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平政办发[2014]3号 | 独立公共资源交易级平台已取消 | 废止 | 部分完成(已停止执行,未按要求进行公告) | |
13 | 岳阳市 | 《岳阳市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 | 岳政办发 | 违规设置中介组织库、强制中介组织选择方式,排斥和限制市场竞争。涉及条款:13、14 | 修改 | 部分完成(已停止使用,目前正在依程序修改完善) | |
14 | 张家界市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张政发[2015]21号 | 强制保证金形式、干涉代理机构自主选择方式。涉及条款:21、29 | 修改 | 部分完成(该暂行办法已接近有效期,市政府正在修订完善,待正式出台后进行公布) | |
15 | 永州市 |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永政发[2012]27号 | 1、小型增量和附属工程强制招标;2、强制比选代理机构。涉及条款:10、14 | 修改 | 部分完成(已停止执行,正重新修改发文) | |
16 | 永州市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招标投标市场十条禁令》的通知 | 永政办发[2015]7号 | 主要条款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符 | 废止 | 部分完成(已停止执行,废止文件将于近期印发) | |
17 | 永州市 |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零陵区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零政办发[2013]9号 | 1、招标规模标准与核准范围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2、监察局直接从事招投标行政监督执法;3、违规设立代理机构库,强制收费标准;4、强制保证金形式;5、强制评标办法;6设立行政处罚。涉及条款:12、13、22、26、28、34、41、第六章等 | 修改 | 部分完成(已停止执行,修改后的文件正在走程序待发布。 | |
18 | 永州市 | 永州市金洞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洞管理区工程建设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 金管办发[2015]15号 | 1、重复国家和省的规定;2、招标规模标准与国家和省规定不符;3、违规设置信誉保证金;4、违规设置交易中心;5、设置行政处罚。涉及条款:9、10、26、40、第六章等 | 修改 | 部分完成(已停止执行,修订后的文件待审定) | |
19 | 永州市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 新政办发[2015]44号 | 1、招标规模标准与核准范围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2、强制评标办法、招标核准、代理机构选择等;涉及条款:二、三、四等 | 修改 | 部分完成(已停止执行,拟废止该文件,待印发) | |
20 | 永州市 | 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祁政办发[2014]30号 | 县级政府不得设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制定平台和交易规范 | 废止 | 部分完成(已停止执行,未按要求进行公告) | |
21 | 怀化市 | 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通知 | 沅政发[2013]6号 | 1、招标规模标准与国家和省规定不符;2、违规设置招标基本程序;3、排斥和限制招标代理机构;4、非行政执法部门从事行政执法监督;5、招标核准与上位法不符;6、设置行政处罚。涉及条款:14、18、20、24、第五章 | 修改 | 部分完成(新发文件未三统一) | |
22 | 湘西州 | 湘西自治州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州政发〔2004〕19号 | 文件内容过时,且未补办“三统一”手续 | 废止 | 部分完成(已启动整改但未完成) | |
23 | 湘西州 | 湘西自治州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办法 | 州政办发[2013]8号 | 第十二条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废止 | 修改 | 部分完成(已启动整改但未完成) | |
24 | 湘西州 | 湘西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 州政办发[2013]18号 | 1、第十三条违规设置代理机构库,排斥和限制市场竞争;2、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内容违规 | 修改 | 部分完成(已启动整改但未完成) | |
25 | 湘西州 | 湘西州发改委、湘西州监察局等8委局关于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通知 | 州发改招[2005]212号 | 1、无法制办备案编号;2、附件第八条、第九条等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3、“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建议取消或限制使用。 | 废止 | 部分完成(已启动整改但未完成) | |
26 | 湘西州 |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 | 州政发[2011]15号 | 文件过期,含有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评标专家组建等违规内容。 | 失效 | 部分完成(已启动整改但未完成) | |
27 | 湘西州 |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规定》 | 州政发[2014]15号 | 1、违规设置代理机构库,排斥和限制市场竞争;2、违规设置诚信保证金、超标准设置履约保证金;3、黑名单制度与行政处罚边界不明,违规变相设定行政处罚。涉及条款:4、5、8、9、10、11、14、15、16、17 | 废止 | 部分完成(已启动整改但未完成) | |
注:本表不含市州初审已提出废止意见的文件 |
附件3:
未完成整改任务情况表
序号 | 市州 | 文件标题 | 原文号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原复核意见 | 整改落实情况 | 备注 |
1 | 岳阳市 | 《湘阴县政府性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湘阴政办发 | 上位法有规定,不利于建立统一的招投标市场。 | 废止 | 未整改 | |
2 | 岳阳市 | 《平江县土石方工程评标定标办法的通知》 | 平政发[2012]14号 | 1、上位法已有规定,不利于建立统一的市场;2、清单最高限价应在开标15天前告知所有投标人,定标方式与上位法不符;3、投标人不允许不投与上位法不符。4、专家名单在中标人确定之前必须保密,专家不能进入竞标现场。 | 废止 | 未整改 | |
3 | 岳阳市 | 《平江县土石方工程评标定标补充办法的通知》 | 平政办发[2012]41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未整改 | |
4 | 岳阳市 |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的通知》 | 平政办函[2012]179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未整改 | |
5 | 湘西州 | 保靖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 保政发 [2015]6号 | 违规设置代理资格认定、设置经济实力证明、设置废标条件等妨碍和排斥市场竞争 | 废止 | 未整改 | |
6 | 湘西州 | 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 | 古政办发[2014]35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未整改 | |
7 | 湘西州 | 泸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溪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泸政发 [2016]3号 | 违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要求,设置县级交易平台,变更招标规模标准,强制评标办法 | 修改 | 未整改 | |
8 | 湘西州 | 永顺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 永政发 [2013]4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未整改 | |
9 | 湘西州 | 吉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 吉政办发[2014]9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未整改 | |
10 | 湘西州 | 花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垣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花政发 [2005]5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未整改 | |
11 | 湘西州 | 花垣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花垣县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花政发 [2015]8号 | 未履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手续 | 无效 | 未整改 | |
注:本表不含市州初审已提出废止意见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