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湘西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4 00:00
湘发改西开〔20181033 

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怀化市、邵阳市、娄底市及江华县、江永县发改委、财政局和党委宣传部: 

  为推进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生产性保护和经营性开发新模式,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创意设计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根据省政府批准的2019年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及各专项实施方案,现就2019年湘西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注重与湘西地区扶贫开发相结合,与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相结合,通过生产实践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活力,使之成为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开发一批文化旅游特色商品。围绕传统美术、传统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土家织锦、苗家刺绣、瑶族挑花、苗家银饰、侗锦、石雕、木雕、竹刻竹编等,培育和扶持一批有特点、有价值、易携带的文化旅游特色商品,以生产性保护方式支持其生产和销售。 

  (二)打造一批文化精品演艺节目。围绕传统音乐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等民族民俗文化资源,支持旅游景点剧场演出、实景演出、小型地方民族节会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演艺节目和文化产品。 

  (三)建设一批非遗产品展示馆。鼓励各级政府组织、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促进非遗产品的良性互动,建成一批非遗产品集散地。 

  二、支持范围及原则 

  (一)支持范围 

  支持湘西地区具有旅游开发价值,列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遗商品开发、传习所、展示馆、演艺节目等生产性保护项目,可供游客欣赏、体验、互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项目。 

  (二)安排原则 

  1、突出重点。优先支持与文化生态旅游结合紧密、适宜进行生产性保护开发的文化旅游特色商品项目,优先支持有市场化主体运营维护的项目,优先支持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上的项目。对纯道路、房屋整修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只有剧目排练等抢救性保护、没有与文化生态旅游或生产性保护相结合的项目,不予支持。 

  2、定向倾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促进我省深度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对于我省明确的11个深度贫困县所报项目,在项目要求及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照顾。 

  3、从严规范。加强信息比对,除国家或省另有专门规定外,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安排。同时,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所报项目应符合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要求,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支持方式 

  通过投资补助的方式,分档次安排资金。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在已公布的省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具备一定生产性保护条件,艺术性、观赏性、应用性较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2、申报单位为湘西地区的文化企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非遗传承人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直接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企事业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或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优先。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作坊和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从业人员。 

  4、项目已开工。 

  (二)材料要求 

  1、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市州或县市区发改、财政和党委宣传部门联合行文的申请文件。 

  3、《项目申报书》(18份),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立项文件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项目施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等证明项目已开工建设的资料;主要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及已完成投资;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采取的手段和方式;今后运营方式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3)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获奖证明、最近1年企业财务报告、佐证资金用途的合同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资料。 

  (三)时间要求 

  2019115日前向省发改委报送项目申请文件、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资料。 

  四、申报程序 

  1、项目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向所属县市区发改、财政、党委宣传部门提交有关申报资料,并对项目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县市区发改部门会同本级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现场核查有关内容,筛选出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联合行文报市州发改、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市州发改、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联合行文报送省发改委。其中,江华县、江永县发改、财政、党委宣传部门联合行文直接报省发改委。 

  3、省发改委商省财政厅、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综合考量后确定拟支持项目和资金安排方案,并进行上网公示。省财政厅根据正式下达的补助资金计划,依据《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按程序拨付资金。 

  联系方式:省发改委湘西地区开发处,0731-89990957 

  邮箱:13973103301@139.com 

    

  附件:12019年湘西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        市(州)2019年湘西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汇总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219 




附件汇总

关于做好2019年湘西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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