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0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6 16:47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编报2020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


湘发改社会〔2019615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教育(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省属学校:

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20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9884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教育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工作,请你们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抓紧编报2020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具体包括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中央高校双一流建设等5方面建设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度项目遴选原则

请各市州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及《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改社会[2017]285号)要求,在三部门联合上报的《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工程规划》中遴选符合各项具体要求、前期工作成熟、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够尽快执行,前期工作手续不完备、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学校和项目一律不得纳入安排范围。

1、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要按照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要求,以促进均衡发展为目标,向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倾斜。在校舍条件基本达标的大前提下,突出精准支持。优先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改善学生住宿、伙食、取暖等生活条件,努力补齐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短板。要认真解决好中小学改厕问题,避免部分学校成“厕所革命”盲区。同时,要做好与“全面改薄”等工作的衔接,统筹安排项目。

2、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要以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目标,着力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依据《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向攻坚重点地区倾斜,对符合条件县的项目学校予以支持。

3、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以扶优扶强为导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遴选项目,优先和重点支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形成固定资产产权归属前提下,允许并鼓励以PPP模式和校企合作模式依托行业骨干企业试点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实训基地。“十三五”期间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通过其他资金渠道已建成的项目、不再符合工程管理要求的项目,要及时清理退出,并按规定优先增补产业发展急需的实训基地项目。项目调整更新参照“十三五”既定规划项目控制数量,按照总量不变、退一进一、动态平衡的原则进行。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家政、养老服务的有关部署,请各市州结合实际,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中,重点储备纳入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2020年能够开工建设的家政、养老服务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该类项目不计入“十三五”项目控制数,在年度投资安排中相对独立测算。同时,积极引导已建成或拟建设的综合类实训基地调整优化功能,积极提供家政、养老服务类实训。在年度安排中,优先向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城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试点城市倾斜。新增补的家政、养老服务类(或同时具有家政、养老服务功能的)社会服务实训基地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优先支持,单个项目补助一般不超过500万元。

4、高等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项目学校范围实施,高等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主要支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5、中央高校“双一流”建设项目由高校主管部门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统筹衔接

二、资金安排

1、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比例和最高限额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突破。

2、安排市州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属于补助性质,各市州对项目负有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建设资金,严格防范由此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地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得申报。各市州上报的投资计划建议方案文件中需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市(州)各县(市)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其它要求

1、各市州投资计划建议方案,应由发改、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联文上报。

2、要认真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投资〔201530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264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使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52942号)要求。所有申报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确保入库项目信息无误并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申报投资计划的项目要由“年度投资计划”库推送,并准确填写申请资金年份等信息。

上报投资计划建议方案时,要明确每个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项目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应分别为项目单位、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的有关领导。明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应经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认可,并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进行填报,项目单位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不得为同一单位。

3、按照责任下沉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普通高中建设和中职学校建设项目由各市州发改、教育、人社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并将电子版报省备案。省里重点对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普通高校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在报送投资计划建议方案时需随附项目单行材料,包括:项目批复文件、市州政府(或学校主管部门)开工承诺函(或开工条件审查意见)、资金承诺函(省财政厅出具的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等。同时要求在资金请示文件中注明:承诺已对项目的前期工作资料进行审核把关,申报项目具备2020年内开工条件。请将所有上报材料扫描成PDF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4、请各市州、有关省属学校抓紧开展工作,确保在93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资金申请文件、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表以及单行材料等纸质正式文件,请于2019 99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纸质文件所附计划申报表(即附件)必须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年度投资计划编报区选择“择“选择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进行打印,不得更改。

附件:1、2020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表(样式)

2、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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