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立法起草工作,我委于2021年4月8日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支撑服务机构的公告》。经综合比选,拟委托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提供立法支撑服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1年4月29日-5月6日,如有异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公管处
传真号码:0731-89991073
联系电话:0731-8999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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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