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前期工作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5-06 09:16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工作部署,做好《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前期工作,我委于2021412日发布了《<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前期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公告》。经综合比选,拟委托湖南大学法学院开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前期工作,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15658日),如有异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财信处

   真:0731-89990838

电子邮箱:hnfgwcjc@163.com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430日    




关于《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前期工作遴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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