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律顾问选聘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09 10:49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我委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经综合比选,拟委托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法规处

传真:0731-89990939

邮箱:hnsfgw404@163.com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99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律顾问选聘结果公示

20554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