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规〔2021〕965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体)局,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收费行为,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现重新印发《湖南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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