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6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明确要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核心,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9月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分工方案》,鼓励各省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先行先试。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文件要求,加快建立“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双向转化渠道,推动我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委拟研究编制《湖南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内容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要求围绕国家《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分工方案》提出的总体要求和制度框架,结合湖南省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条件,充分研究如何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办法、认证评价标准等技术规程,如何夯实生态产品价值考核、绿色金融等方面制度保障,如何拓展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保护补偿等价值实现模式,形成有力支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技术标准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和实践路径模式,有效破解生态产品“度量难、交易难、变现难、抵押难”等问题,需明确各相关市州、省直单位职责分工。
四、申报条件
1、《实施方案》编制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较强研究实力,熟悉国家关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相关政策,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建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
2、《实施方案》编制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编制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编制组负责人。编制组负责人必须参加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3、本次公开选聘的研究单位必须以《实施方案》编制组形式,并经编制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五、选聘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以邮戳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
2、下载材料:方案编制申请单位可登录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hnfgw.gov.cn),从《湖南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中下载实施方案编制申请书(见附件)及相关材料。
3、填写材料:方案编制申请单位应据实填写实施方案编制申请书,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要结合实施方案内容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和研究大纲。实施方案编制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实施方案编制申请书(一式四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湖南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申请字样)。
5、组织评审: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结合申请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基础,以及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方案编制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信息。
六、进度要求
公开选聘课题应按以下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22年5月底与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方案编制委托协议,正式确定实施方案编制方案和相关事宜。
2、开题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前期调研,30个工作日内确定《实施方案》总体框架。
3、中期检查:承担单位应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初稿。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于7月对《实施方案》初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4、评审结题。承担单位应根据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和修改完善,于2022年8月上旬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七、研究经费
根据研究工作需要,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适当的经费补助。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江处(邮编:410004)
联系人:谭雯,联系电话:0731-89990800,电子邮箱:hnscjb0823@126.com
附件:《湖南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编制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