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组织开展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工作

发布日期:2022-05-12 11:14

为落实《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市监反垄断〔2022〕47号)有关工作部署,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在委内组织开展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工作。

本次的清理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坚持“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和分级清理的原则,预计在6月底前完成。

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在委内持续深入落实公平审查制度,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定期开展政策清理,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坚强制度保障。(法规处供稿)



省发改委组织开展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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