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争议纠纷,指当事人之间因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产生的争议纠纷。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例如财物损毁赔偿,交通事故赔偿,保险理赔,物业纠纷,日常交易纠纷等,这些都是价格争议多发的领域。产生了价格争议以后,只要双方同意,可以到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中心申请调解,价格认定机构派出调解员,根据相关政策和专业知识,运用调解手段,使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价格认定机构出具调解协议后,双方还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假如一方事后反悔拒绝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年来,省发改委积极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进法院、进景区、进社区,把价格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发挥了灭火器、稳压器的效果,成为推动社会和谐,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平安湖南”和“法治湖南”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