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社会监督,有效打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工程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持续净化优化我省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机器管招投标”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湘发改法规〔2025〕545号),现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有奖举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奖励条件
举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提供明确的被举报人和详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材料,线索内容具体、可查证。不得诬告或虚假举报。
(二)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掌握。
(三)举报内容经调查结案并认定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经行政或司法程序给予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或挽回显著经济损失。
二、举报内容
举报内容限于以下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操纵招标评标,组织其他投标人或参与串标围标,投标人之间买标卖标,以及黄牛掮客活动等行为。
三、奖励标准
对举报围标串标、买标卖标、黄牛掮客等重大团伙违法行为的,经查实给予1-5万元奖励,涉及金额特别巨大、主体较多的给予5-10万元奖励。单个案件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具体实施细则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行制定。
四、举报方式
举报平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有奖举报专区(https://www.hnsggzy.com/#/projectHome),支持在线提交文字、图片、视频,自动生成查询编号。
五、有关要求
(一)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检举控告权,如实反映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二)举报人需提供举报材料、相关证据以及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举报人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三)举报人不得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