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小火电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215号,以下简称“省政府215号文”)要求,切实将全省小火电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省小火电行业安全规范运行,省发展改革委针对当前各市(州、林区)开展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省小火电项目专项整治情况有关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督促进一步深入开展全省小火电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督促通知》)。
《通报》对各市(州、林区)人民政府落实省政府215号文的情况进行了梳理,指出了部分地市在处置意见落实、相关问题整改、书面整改情况上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通知》进一步强调各市(州、林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省政府215号文有关要求,坚决执行处置措施,认真组织复核检查,积极做好整改服务,规范报送整改材料,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各市(州、林区)小火电整治情况开展不定期督导,以确保全省小火电行业安全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