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15年07月15日 17:13 【字体: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现将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下达给你们,共36项,计划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088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开工建设或进行设备、材料采购,形成有效工作量。

  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对于中央补助投资,要做到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对确需调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时限等的项目,如确需调整,必须经当地发改部门核实后,按程序逐级向省发改委提出申请。

  四、加强跟踪调度,落实项目建设进度。请按要求使用国家发改委“项目动态监测系统”软件,每月3日前向我委(环资处)报送本批投资计划相关项目截至上季度的建设进展情况。

  五、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加大项目实施的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我委。要主动接受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计检查和项目稽查。

  六、落实竣工验收制度。组织做好辖区内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报告,每半年向省发改委汇报竣工验收总体情况。

  请你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联系方式: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电话:0731—89991083

  传真:0731—89991084

  邮箱:hnfgwhzc@126.com

  附件:湖南省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第一批)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10日



关于下达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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