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 告
2015年第5号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二五”单位GDP能耗考核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2]59号)要求,省发改委会同经信、住建、交通、商务、统计、质监、机关事务等相关部门,对全省14个市州2014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经省政府审定,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长沙、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郴州、永州、娄底为超额完成等级;株洲、益阳、怀化、张家界、湘西州为完成等级。
各市州“十二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均达到80%以上。
特此公告。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