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2月25日 00:00 【字体:

各市州发改委、公安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03号),着力提高治安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社会治安防控现代化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决定组织实施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构建社会治安防控创新网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380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你们按照国家通知中明确的专项建设内容和重点,组织相关企业、科研机构认真研究,按照《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4号)、《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的要求,编制申请报告简介,于2016年3月5日前一式两份报省发改委。省发改委、省公安厅将组织初审。

  2、初审通过的项目单位,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填写备案申请表,出具申请报告真实性承诺函和参与构建创新网络承诺函,落实资金、规划、土地、环保、节能、消防、招投标等申报条件,一式四份(含电子版,双面打印)3月20日前上报。省发改委、省公安厅审核后上报国家。

  特此通知。

  联系人:

  杨扬 89990845  邓小云 89990846  省发改委高技处

  李石践 84590938               省公安厅科信办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380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公安厅

  2016年2月23日



关于组织申报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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