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重大问题和政策研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专项研究承接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研究题目
1、湖南省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和实施路径
2、湖南省低碳技术评价指标体系
3、湖南省高等院校低碳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现状及发展路径
4、创新气候投融资机制和实例
5、低碳校园建设指南编制
6、低碳小镇建设指南编制
7、国家碳市场湖南电力单位排放配额分配操作实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研究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咨询机构、企业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请。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申报材料需如实填写《专项研究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5份送至或寄至省发改委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处(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政府机关第四办公楼南栋204室,邮编41000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专项研究”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hnfgwdqc@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专项研究编号和题目-申报单位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四)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处将组织对研究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研单位,对没有单位申报的专项研究,由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处根据所涉领域提出承研单位。报请委党组批准后,在省发改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根据合同拨付相应经费。
(五)专项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省发改委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处所有。
三、执行时间
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湖南电力单位排放配额分配操作实务研究课题执行时间为1年,其余专项研究执行时间为6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承研单位应接受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处组织开展的中期评估,并在规定期内提交最终研究成果(5份正式报告及报告简本,1份电子文档)。
联系人:赵希,89990804(兼传真)
湖南省发改委地区经济与应对气候变化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