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专项“五结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20年02月12日 10:42 【字体: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长江经济带

和洞庭湖发展专项“五结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发改长江〔2020〕58号

岳阳、常德、益阳市发改委,望城区发改局:

现将《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专项五结合工程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按要求认真组织专项申报工作。请三市一区将资金申报请示文件等相关材料扫描成PDF版本,于221日前发送至hndthfzc@126.com,纸质文件一并邮寄至省发改委长江处。

联系人:刘 婷    联系电话:0731-8999106318570010231

附件: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

专项五结合工程实施方案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211



附件:

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长江经济带

和洞庭湖发展专项“五结合”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充分发挥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规范资金管理,按照《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重点和方向

根据《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和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2020年度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重点任务,本年度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洞庭湖区五结合工程建设。

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五结合工程,以自然集雨区为单元,以水环境治理为核心,结合黑臭水体治理、小型沟渠清淤清污、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人居环境改善、湿地生态修复等5个方面,采用源头控制、过程拦截、生物治理、循环利用等方式,实施一批中小微工程,集中整治村民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疏通毛细血管,打通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最后一公里,构建村民投工投劳、监管维护的村域环境治理机制,建设水清河畅岸绿的美丽乡村,推动湖区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二、安排原则及方式

1、责任下沉。三市一区发改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项目申报条件,自行筛选申报项目,确定项目重要性和优先序。

2、突出重点。五结合工程按照农村环境整治的紧迫性和项目建设任务的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原则上已落实配套资金或已开工项目优先安排。

3、点面结合。以前两年已实施完工项目为基础,推进连片治理,打造五结合工程集中连片治理示范区,放大示范带动效应。

4、补助标准。五结合工程按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支持,统一设计、统一监管、统一验收,每个工程补助60万元,集中连片治理示范区补助不超过400万元。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要求:五结合单个工程申报条件:区域人口相对较集中,面积约1—3平方公里;工程内容满足五结合的要求,侧重于农村污水因地制宜简易收集处理和自然净化,制定了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参照五结合工程建设指南);已完成农村改厕或承诺自筹资金完成农村改厕,实现改厕与五结合工程的有效衔接;原则上市县(区)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并出具承诺意见函;村民有较高的环境意识,制定了乡规民约,有较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愿意投工投劳参与,负责工程监管和维护,并签订相关协议。

五结合工程集中连片治理示范区申报条件:位于河网水系较发达的滨湖区,连片治理村在同一个自然集雨区,且人口相对集中,生态环境问题尤其是水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实施基础条件好,包括交通区位条件好,自然本底环境好,地方政府重视程度高,当地老百姓积极性高;工程实施方案设计合理,目标明确,治理措施到位,效果突出,有显著的示范带动效应;原则上县(市、区)按11给予资金配套,并出具承诺意见函;其他条件与单个五结合工程条件相同。

2、材料要求。五结合单个工程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申报区基本情况、治理措施与主要建设内容,治理目标和效果、工程建设进度和责任主体等。申报材料应附治理前现场照片、村组制定的乡规民约、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签订的工程监管和日常维护的相关协议、县区发改局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由三市一区发改委(局)审核把关后统一向省发改委申报。

申请五结合工程集中连片治理示范区的,以市发改委和望城区发改局为单位统一申报工程方案,以某某镇(含某某村)+片区名进行申报,请三市一区各推荐不超过2个示范区,每个示范区按要求做好工程实施方案经市(区)发改委(局)初审后,报省发改委审核。其他材料要求与单个五结合工程相同。

市(区)资金申请文件须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已衔接落实市级、县级配套资金,不会造成隐形负债

3、时间要求。自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2022117:00前向省发改委提出申报。

四、监督检查

按照《湖南省发改委项目资金申报及安排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投资〔2015317号)规定,对本专项组织公开申报、公开筛选,并公示无异议后安排补助资金,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为科学规范资金管理,三市一区需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五结合资金管理办法。此次专项资金按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下达,项目开工后拨付30%,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拨付50%,项目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20%2020830日后仍未开工的项目,将由项目所在地市级发改部门在今年没有安排且上报符合条件的项目中进行调整(望城区项目由区发改局调整),并将项目调整情况于930日前报省发改委备案。项目资金下达后,项目单位应按申报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接受我委督导检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督,定期向我委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专项“五结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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