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增补建设项目委托评估机构的公告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20年04月26日 10:49 【字体: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第3

关于公开增补建设项目委托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委咨询评估机构库,更加公平、公正地开展建设项目咨询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增补建设项目委托评估机构,我委按规定条件和评分细则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入库。已纳入我委2018年评估机构库的单位,除被我委按规定除名或因故主动退出外,自动滚存纳入新库,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增补评估专业。请符合条件且自愿入库备选承担我委委托评估任务的工程咨询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详见湖南省发改委网站),于2020515日前向我委提交申请,并按要求附送相关材料。我委在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基础上,按评分高低,对我委建设项目委托评估机构库进行增补更新。入选机构无正当理由一年内3次拒绝承担我委委托的评估任务,或因评估成果质量低劣或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或一年内有3次以上社会投诉且核查属实,或一年内3次以上委内处室书面反映其成果质量低劣或弄虚作假且核查属实的,我委将把该机构从库中剔除,并在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增补建设项目委托评估机构的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罗万,0731-89991032;王耀,0731-89991529

网址:http://www.hnfgw.gov.cn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424


附件: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增补建设项目委托评估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咨询评估质量和效率,根据有关规定,拟公开增补咨询评估机构纳入我委建设项目委托评估机构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工程咨询机构,均可自愿提出相关专业的入库申请

1、具有评估项目相应专业的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资信等级

2、近三年承担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评估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任务10项以上(特殊行业除外),且咨询评估质量及信誉良好;

3、所申请专业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或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0%,获得注册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人员不少于30%。

二、申请单位应按所申请的每个专业单独准备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工程咨询具体专业设置见附件3

三、申请材料包括单位申请书、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四部分。

(一)单位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材料档案封面(附件1);

2、单位申请表(附件2);

3、承诺书 (附件2-1);

4、单位简介(附件2-2);

5、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2-3);

6、单位股权结构及所属企业情况表(附件24);

7、所申请专业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附件2-5,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

8、近三年(201741--202041日之间)完成的符合业绩要求的项目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编制等业绩表(附件2-6,按照本单位实际填写)。

(二)单位证明材料

1、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省外咨询机构申请入库的,提供在湖南设立分支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人员的证明资料(此项非必须,但能提供的优先考虑)。

(三)人员证明材料

1、所申请专业专职从事工程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复印件;

2、上述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3、上述人员的社保、人事证明:企业法人单位提供为在编人员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汇总表复印件,内容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及公章、交费人员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部门有效印章。事业法人单位提供由上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编人员的人事证明材料。事业法人单位聘用事业编制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交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汇总表复印件。

(四)业绩证明材料

1、申请单位需提交所申报专业近三年完成的项目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编制等业绩的委托合同(委托函),项目名称应与填报的业绩表(附件26)相对应;

2、申请单位按所申请专业提交评估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范本等,不少于3本;

3、有关质量信誉证明材料,包括获得全国优秀成果奖、省优秀成果奖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等。

四、注意事项

1、以上申请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以非活页方式装订,申请材料封面格式见附件1

2、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复印件要集中装订,并与人员名单(附件25)顺序相对应;

3、业绩证明复印件的装订,应与业绩表(附件26)中的顺序相对应;

4、申请材料应按照所申请专业准备,每个专业一式两套(报告范本除外),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不能擅自调整;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5、除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外,申请单位不需要在申请材料中附加其它材料。

6、有关业绩证明、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证明材料等超出基本条件要求的,评定时纳入加分因素。

7、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不得申报,瞒报违法违纪处罚情况、虚报业绩或质量信誉情况的,经查实直接取消入库资格。

五、申报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申请单位应于2020515日前(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将申请材料报送我委,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接收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栋3319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罗万:0731-89991032

耀:0731-89991529

附:1、申请材料档案封面;

2、单位申请表;

2-1、承诺书;

2-2、单位简介;

2-3、单位基本情况表;

2-4、单位股权结构及所属企业情况表;

2-5、所申请专业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2-6、近三年符合申报要求的业绩表;

3、工程咨询专业设置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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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汇总.docx

关于公开增补建设项目委托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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