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下达草原防火等其他农业基础设施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20年09月28日 15:20 【字体: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南 省 农 业 农 村 厅
关于转发下达草原防火等其他农业基础设施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湘发改投资〔2020〕747号


长沙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草原防火等其他农业基础设施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1299号)、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14号),现将我省草原防火等其他农业基础设施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下达
    此次转发下达长沙市望城区数字农业试点县建设项目(水产)1个,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000万元。
    请在收文7个工作日内,将计划文转发下达到望城区,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项目实施
    请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扎实推进前期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质量、进度、投资管理,确保实施效果。项目法人单位收到计划文件后,及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制定建设进度表,并在30天内将项目初步设计文本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适时组织评审和批复,概算投资按规定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定。
    要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进行建设,如确需调整,须按权限报批。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并确保项目建设所需其他来源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要切实采取措施落实地方投资,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项目建设名义盲目举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加。
    三、落实责任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到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将重点就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情况组织开展抽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将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按月调度
项目已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各项目单位和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要求做好项目填报和数据报送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农业农村部将于每月10日前将有关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项目资金全部分解落实到位,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与工程进度相匹配,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科研条件,基础保障和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草原防火等其他农业基础设施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草原防火等其他农业基础设施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9月25日




附件1:草原防火等其他农业基础设施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doc
附件2:草原防火等其他农业基础设施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doc

关于转发下达草原防火等其他农业基础设施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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