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度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和数据的函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20年01月29日 10:27 【字体:

    2019年,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对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系统普法、严格执法、尊法守法。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制度,着力构建权责统一、高效透明、公正公平、规范有序的行政执法体制。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建设,成立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督促落实《湖南省发展改革委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委党组在推进省发展改革委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制定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并在原有配套制度基础上,补充制定《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和《省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2019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三项制度”工作会议,省发展改革委作先进典型发言,经验材料登载《发展改革情况通报——地方“好经验、好做法、好建议”》专刊。
    (三)强化法治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委绩效考核范围,每年年底由委绩效办对指标任务完成进度予以审核,视情况对机关处室、委属单位绩效评估任务完成进度、质量和效益进行跟踪调度、督查并通报。
    (四)强化队伍建设。法规处共6人,其中4人具有律师或司法职业资格。制定《省发展改革委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与省发展改革委中心工作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9人公职律师队伍。选聘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作为委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省发展改革委工作全方位提供法律支持保障。
    (五)强化法制学习。委党组中心组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等。举办全省发改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委干部旁听倪洪涛、佟立辉等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变法庭为课堂,变法官为老师。与湖南省图书馆打造“发改书吧”,提供各类法律专业书籍,使书吧成为学法平台。
    (六)组织编写普法教材。先后组织编写《发展改革部门常用法律法规政策汇编》《招标投标常用法律法规制度汇编》《湖南省价格收费管理文件汇编》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释义》,供全系统干部工作中参考使用。
    二、初步成效和主要经验做法
    (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公示。
    1、编制政务服务清单,全面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在前期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对全委的行政审批和各类办事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编制了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66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1项, 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检查7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均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及委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实现了“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录之外无审批”。
    2、公开各类办事流程,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为加强服务,编制了《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指南》,公示了机构职能、行政依据、工作制度、各类事项办理须知等。针对省发展改革委的审批和服务事项,编制了企业投资核准行政许可流程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流程等16项工作流程图,所有事项的流程、要素、时限、申请材料、结果样本等均进行了详细公开。按照“流程图”,办事人员能清晰地了解办事程序、办理环节、资料准备、办理期限等信息。
    3、建立公示专栏专版,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的公示效果。一是作为投资主管部门,着力把投资项目作为行政执法公示的重点,出台了《省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制度》(湘发改投资[2015]315号),指定机关门户网站和湖南日报为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媒介。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及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划、申报流程、安排结果一律主动公开。二是在委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投资管理”、“网上公示”专栏,在湖南日报设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专栏,确保项目公示信息全面及时准确。三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起草了我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重大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原则、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时效和组织保障措施。要求各市州和省直部门以政府公报、门户网站、政务客户端为主要公开渠道,以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过程为公开内容,切实提升重大建设项目公示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四是在价费制定方面,我省将包括单个项目定价在内的所有价格制定文件作为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从市州情况看,14个市州发改委均编制了政务服务清单,公示了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株洲市、郴州市、张家界市等市州发改委出台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衡阳市发改委成立了“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制定了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二)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建立完善格式文本和案卷存档制度。
    1、统一执法文书,确保执法记录规范准确。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和性质,省发展改革委编制了项目核准格式文本、节能备案登记表、招标文件备案登记表、材料接收单、补正材料通知单、不予受理通知单、材料退回通知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等11项标准文书模板,要求各处室、单位在行政执法中统一使用,确保行政执法记录留痕。
    从市州情况看,怀化市发改委在价格执法过程中,对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检查登记表、检查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所有文书均一式三份存档保留,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郴州市发改委、株洲市发改委出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针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从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所有环节的记录方式、记录要求均做了规定。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所有执法过程进行记录,明确了执法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音像资料保管方式等具体内容。         
    2、完善案卷管理,确保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制定《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案卷管理,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留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同时,省发展改革委还建立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卷外,省发展改革委归档案卷一律向行政相对人公开,切实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办案流程、文书制作和立卷归档的有效手段,组织对委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2019年省司法厅组织对全省行政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省发展改革委被随机抽中的3宗案卷均为合格。
从市州情况看,长沙市发改委出台了《案卷制作与评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规定规范文书制作及案卷归档。岳阳市发改委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执法案卷归档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湘潭市发改委针对行政案卷的排他性、封闭性、程序性与唯一性的特点,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都有据可查。
    (三)以提升执法能力和防范法律风险为重点,全面推行法制审核制度。
    1、建立主任办公会议项目审议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推动重大改革、重要规划、重大民生、重大投资和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决策的法治化,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制定《省发展改革委委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规定对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下达、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500万以上政府投资项目、企业债券发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主任办公会审议,并进一步完善会议议事决策程序和规则。2019年,共召开主任办公会125次。
    2、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出台了《省发展改革委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规处对每个修改或出台的包括价费制定在内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为提高省发展改革委公平竞争审查的质量和水平,在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委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和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审查程序、审查标准、例外规定、监督问责等,确保省发展改革委出台的产业、投资、价格等经济政策不存在排除和妨碍竞争内容,符合公平竞争要求。2019年对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74件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3、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省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印发法制审核表,规范审核行为,19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需由法规处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从市州情况看,绝大部分市州发改委成立了法制工作机构,建立了重大项目、重大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机构。长沙市发改委制定《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大行政决策、重要价格审批事项等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长沙市发改委、湘潭市发改委出台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实施办法》,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并邀请委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永州市发改委为确保价格执法案件的质量,建立了执法案件内部案件审查、合法性审查、案审会审查的“三级会审制度”。
    (四)以推进在线办理为重点,积极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
    1、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全省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与国家重大项目库、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对接,将各行业、各领域、各部门、各层级项目谋划储备、立项审批、年度计划、定期调度、日常监管、数据分析等综合汇集,实现综合管理。建立APP端,实现项目“掌上”申报、随手办理、随时调度,2019年各地上报“十四五”重大项目四千多个。上线运行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优化了审批流程,精简了审批事项,缩短了审批时限,实现工程建设项目(非涉密)从立项管理到竣工验收全流程网上审批,审批总时限缩短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省、市、县三级各部门已完成网上入驻并开展审批工作,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环境。
    2、牵头建立湖南省信用信息平台和“双公示”平台。开通运行了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湖南”网站,基本实现了政府、企业、个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五类主体信用信息的全覆盖。同时,平台已与14个市州、48个省直部门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成为全省行政执法奖惩信息共享的“总窗口”。截止2019年底,信用信息数据库归集各类信用信息逾5亿条,增幅20%,成为实施信用管理的基础支撑。信用湖南网站公示了33个领域红黑名单,累计访问量2亿人次、日均访问量15万人次、单日最高访问量31万人次。累计查询800万人次,成为全省以信用为纽带沟通社情民意的“总窗口”。开展多领域的失信治理工作,政府失信治理工作整改率98.9%,涉金融专项治理完成率100%,电子商务领域失信治理工作全面铺开。先后出台《湖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意见(暂行)》、《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逐步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动机制,真正发挥社会信用强大的事中事后监管功能。
    3、建设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牵头建设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省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指定媒介),免费发布各类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印发了《湖南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并对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2019年共发布各类招标公告信息15029条,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10131条。同时积极推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组织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积极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实现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全流程的电子化。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省市发展改革部门在推行“三项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仍未充分认识到推行“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作用,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法治环境的重要意义。二是实际执行不规范。个别部门存在“三项制度”未建立,监督考核不到位,责任部门不明确等问题,造成执法活动不规范。有的单位法制审核的范围、形式、程序不够具体,亟待规范。三是执法人员不重视。个别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学习不系统、不深入,习惯于凭经验办事,单纯依靠简单的行政手段推动工作,拖延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省略或遗漏法定程序,能力素质和办事作风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重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缩减审批权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动态调整和网上填报。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建立系统联动、协同共享机制,实现事项全流程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管。
    (二)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深入查找和纠正国家政策不落地、执行“中梗阻”,行业准入“玻璃门”等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提升普法实效。坚持学用结合,将《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培训考核内容,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将配套规章文件制定、重大项目决策建设等过程中的公开、公示、公众参与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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