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发改农〔2020〕499号
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请报送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需求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20﹞513号)要求,请各地抓紧报送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调查摸底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发改西部[2014]1772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核减陡坡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和《关于扩大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发改农经[2019]95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深入调查摸底,确保任务落实到25度以上陡坡耕地、陡坡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污染耕地。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对深度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要做到应退尽退,对符合退耕政策的贫困村、贫困户要全覆盖。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和《通知》精神,加强部门协调,加快推进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实施。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综合协调,财政部门要配合做好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审核,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和地类的核定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退耕地块,林业部门要做好退耕还林还草作业设计编制和备案。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和生态发展实际,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统筹报送退耕还林和退耕还草的任务需求。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本次报送退耕还林还草的各类耕地,应据实将需要退耕的地块图斑落实到国土调查数据库,连同上图后的矢量数据,一并上报。
2、请于2020年7月24日前,由市(州)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林业局以正式文件将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投资需求及有关情况说明联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和林业局。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林业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