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17:46 【字体: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关于在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

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的通知

湘发改西开〔2020918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工代赈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多采用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李克强总理强调,加大以工代赈投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印发实施了《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政策学习宣传。《意见》着眼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以工代赈方式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更大范围内推广,让以工代赈这项老政策在新形势下发挥更大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学习和宣传,努力拓展实施范围和建设领域,促进更多农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共享发展成果。

二、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积极谋划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多措并举做好务工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三、认真做好总结激励。各市州要认真梳理总结本地区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情况,经报市州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于每年年底前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省直部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市县给予激励表扬,并在安排国家和省级以工代赈专项投资时予以倾斜支持。

附件: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发改振兴〔2020〕1675号)

省发展改革委         省委农办         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林业局          省扶贫办

20201224





附件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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