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湖南省发改系统行政执法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研究咨询机构、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内容
湖南省发改系统行政执法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编制和普法读本编撰工作。
四、编制要求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建设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的通知》要求,编制湖南省发改系统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题库要求试题总数不得低于1000道(单选题400道,多选题400道,判断题200道),考试题型应以案例题为主,原则上不得对法律原文直接进行考试,应在6月20日前完成题库题目的出题、校对、审核、上传、以及相关普法读本的编撰工作。
五、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熟悉发改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具有独立承担省级涉法类或行政执法类考试出题的能力。
3、题库编制负责人应具副教授(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法学博士学位,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出题工作的不得作为研究组负责人。
4、题库编制单位必须以题库研究组形式,并经题库研究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5、题库编制单位或负责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承担过全省涉法类考试命题、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证明(具体以合同、委托书或会议纪要等为依据 ),熟悉行政执法及行政机关法律相关事务。
6、立法研究申请单位须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9〕27号)规定,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或电子卖场注册成为入驻供应商。
六、遴选程序
1、申请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发改系统行政执法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编制机构申请书》(见附件),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纸质文本(一式五份)通过邮寄方式(仅限EMS)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作为附件提交,可另附介绍和其他可以佐证单位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2、《湖南省发改系统行政执法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编制机构申请书》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结合题库编制要求提出编制思路和方案,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收到各单位申请后,我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综合各单位报价、资质、近3年的业绩和成果等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在我委网站公示结果。
七、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委将与其签订立法研究委托合同书,并按照其申请书的要求,安排适当的经费(不超过10万)。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邮编:410004)
联系方式:贾晓木,0731-89991040,286764792@qq.com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