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准确核实2021年度“潇湘”品牌天然饮用水销售数量,按照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核查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事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大湘西地区茶叶和天然饮用水公共品牌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发改西开〔2021〕44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开展2021年度“潇湘”品牌天然饮用水销售数量专项核查工作,对湘西地区16个县(市区)共21家企业在销售管理平台申报的销售数据进行审核。
三、相关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相关领域技术力量强大、数据资源丰富。
3、参与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应会计师资质,结合现场核查情况,客观、公正编写审核报告,并对审核报告负责。
4、经费预算不超过10万元。
四、提交材料
有意向的单位请提供如下资料:
1、填写评审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开展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项目合同或项目成果为准,复印件)
6、报价函。
五、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
2、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将相关申请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邮寄至提供地址,扫描件同步发至邮箱。
3、组织评审:我委将从申请单位的公司资质、公司规模、从业经验、核查方案、预算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择优遴选核查机构。结果确定后,将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
4、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我委将与其签订合同。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西处(邮编:410004)
联系人:张文华,联系电话:0731-89990878
附件:核查机构申报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