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3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并列举异议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湘西地区开发和对口支援处
电 话:0731-8999154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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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南省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拟支持项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
湖南省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拟支持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中央资金规模 |
1 |
桑植县利福塔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
350 |
2 |
娄底市涟源市枫坪镇杨梓江村交通水利基础设施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
320 |
3 |
中方县新建镇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
320 |
4 |
芷江县罗卜田乡兴无村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