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6日,我委发布《关于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委法律顾问。经综合比选,拟委托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法规处
传真:0731-89990939
邮箱:fgwfgc@hunan.gov.cn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