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省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和案例宣介工作,日前,我委发布了服务机构的遴选公告。经综合比选,拟委托湖南中宏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优化处
联系电话:0731-8999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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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