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湖南省开发区条例》普法宣传工作,我委于2025年4月2日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湖南省开发区条例>普法宣传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向社会公开遴选普法宣传服务机构。4月18日,经综合比选并按程序报审,拟委托湖南湘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开展《湖南省开发区条例》普法宣传服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4月25日—4月28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委(园区发展处)提出。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99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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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