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普法宣传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15:58 【字体:

为系统总结《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具体条款的运用实践,全面展示一年来绿心条例的贯彻落实成效,并与保护标志设立工作形成宣传合力,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普法宣传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研究咨询机构、文化传播公司、传媒公司、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工作内容

1、协助做好绿心条例宣传的内容创意与制作、活动组织、物料制作等。

2、普法宣传的其它相关工作。

四、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普法宣传申请单位须无政府采购的相关负面评价,必须以单位形式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3、服务机构申请单位须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927号)规定,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或电子卖场注册成为入驻供应商。

五、具体安排

1、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93日。

2、申报材料:申请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普法宣传申请书》见附件1,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仅限EMS)方式提交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普法宣传申请书》(一式五份),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作为附件提交。为增加评审小组对普法申请人的了解,可另附介绍和其他可以佐证单位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报价不超过12万元。

4、组织评选:我委将组织评审小组,根据服务机构工作能力、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等因素择优确定立法研究机构。遴选结果将在我委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我委将与其签订普法宣传服务委托合同书。

六、联系方式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31-89991513

电子邮箱:hnfgwdqc@163.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处(邮编:410004

附件:1.《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普法宣传申请书

2.《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普法宣传项目评审标准




附件1 《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普法宣传申请书.doc
附件2 《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普法宣传项目评审标准.wps

关于公开遴选《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普法宣传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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