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决定》《湖南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湘发改长江〔2023〕549号)精神,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和核算规范,构建省级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体系和覆盖全省各级行政区域的GEP统计制度,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湖南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研究机构,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湖南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
三、相关要求
根据国家部署和省工作方案,对全省及各市州生态产品总值开展调研、资料收集、数据分析等工作,综合考虑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等指标体系,开展生态产品实物量和价值量核算,形成湖南省和14个市州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数据成果报告(含相关附件资料),2026年6月底完成。
四、申请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计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接受联合体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2、申请单位必须熟悉生态产品实现机制及生态产品统计、核算相关政策、方法,在生态产品统计领域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数据基础,对项目组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把关。
3、研究单位或负责人必须提供近五年内承担过生态产品数据分析、生态产品课题或生态产品领域相关研究项目的证明(具体以合同、委托书等为依据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领域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起草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
五、遴选程序
1、申请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申请书》(见附件1),于2025年12月13日17:00前将纸质文本(一式五份)通过密封邮寄方式(仅限EMS)提交,同时发送电子版本到联系人电子邮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作为附件提交。为增加评审小组对课题申请人的了解,可另附介绍和其他可以佐证单位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2、《申请书》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结合生态产品总值核算项目内容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和研究大纲,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收到各单位申请后,合格申请单位不少于三家时,我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综合各单位报价、资质、以往研究成果等择优确定承担单位(评审标准见附件2),并在我委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委将与其签订委托合同书,并按照其申请书的要求,安排经费不超过40万元。
七、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机构实力、工作基础、报价以及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研究机构。
结果确定后,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机构,与省发展改革委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处(邮编:410004)
联系方式:芦女士,0731-89990916
罗女士,19198256826
邮箱:hnfgwhzc@126.com。
附件:1.湖南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申请书
2.评审标准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