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循环综合利用是贯彻落实国家全面节约战略、推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关键举措。为通过法治方式破解我省资源环境约束、促进节能减排、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力求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获取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我委拟启动《湖南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的立法研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湖南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立法研究
三、工作内容
1、立法研究:对全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领域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等进行调研和梳理总结,立足我省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和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实际,提出《湖南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立法的思路和举措,形成草案建议稿及立法说明等。
2、规定起草:2026年4月前完成《湖南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若干规定(草案建议稿)》的起草工作,并附立法说明,形成完整的立法文本建议材料,按程序提交。参与人大对立法草案的审议,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立法草案,直至审议通过后出台。
四、申请条件
1、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设计单位、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允许联合体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2、熟悉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相关政策法规及国内外相关前沿技术情况,具备承担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和法律法规研究的专业技术力量。对法律法规和立法趋势等有深入了解。
3、编制工作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拥有多年的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从业经验。编制工作组需包括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立法实务经验专家教授,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
4、研究单位或负责人需提供近五年内承担过循环经济及资源循环利用相关专题研究、规划和立法研究等方面的业绩证明。
五、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简介、专业人才、以往业绩,承接循环经济相关专题研究、规划以及法律法规相关研究等情况。联合体申报包括联合体各单位的概况。
(二)根据本公告第三条“工作内容”要求,报送拟申请承担的立法研究工作方案及其预算。
(三)服务费用报价。根据上述工作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立法研究和规定编制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不超过60万元。
(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联合体)。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步提交电子文档。
六、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编制方案。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综合各单位报价、资质、以往研究成果等择优确定承担单位。遴选结果将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将与其签订委托合同书。
七、申报时间及地址
截止时间:2026年3月18日。
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宏桃 联系电话:0731-89991086
电子邮箱:fgwhzc@hunan.gov.cn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8号第四办公楼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