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循环综合利用是贯彻落实国家全面节约战略、推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关键举措。为通过法治方式破解我省资源环境约束、促进节能减排、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我委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湖南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立法研究机构。
经综合比选,拟委托湖南省循环经济研究会&湘潭大学(联合体)承担《湖南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立法研究。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3月27日-4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传真:0731-89991081
邮箱:hnfgwhzc@126.com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