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湖南省工业能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湘发改公管规〔2026〕169号)规定,我委组织开展湖南省工业能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工作,现已完成首次信用评价结果计算。该信用评价结果在完成公示、申诉处理等相关程序后,将作为《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B1行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信息”中的工业能源行业综合信用评价得分,按该办法规定的权重计入投标人信用评价总分。现就评价结果公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7日至22日
二、申诉受理范围及要求
信用评价对象认为信用评价系统存在打分和计算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诉。
申诉时应提交申诉书、授权委托书、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诉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等,以EMS邮件寄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公管处)。
逾期未提交将会导致本期结果无法更正。
三、其他事项
1.信用评价对象如对信用信息本身存在异议,应当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向产生该信用信息的有关部门提出,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2.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招标投标主体信用信息存在错误或失实的,可以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附件:湖南省工业能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
联系电话:0731-89990801、89991023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