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综合比选,拟委托湖南锦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7月14日—7月18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委提出。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731-8999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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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改委信息中心
2026年7月14日
关于省发改政务信息平台(二期)安全评估测评机构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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