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永州莲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5000吨熟料产能迁建生产线9MW余热发电项目的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21年11月26日 10:45 【字体: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准永州莲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日产5000吨熟料产能迁建生产线

9MW余热发电项目的批复

湘发改能源2021910

永州莲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和永州市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永州莲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5000吨熟料产能迁建生产线9MW余热发电项目核准的请示》(永州莲花办〔20217号)、《关于永州莲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5000吨熟料产能迁建生产线9MW余热发电项目核准的请示》(永发改〔202190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以及《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第二条之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核准条件

该项目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湘(2021)宁远县不动产权第0048088],项目申请报告已经评审机构审查,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

核准内容

1、为进一步降低生产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我委同意建设永州莲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5000吨熟料产能迁建生产线9MW余热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108-430000-04-02-387639。项目单位为永州莲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州市宁远县冷水镇(永州莲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窑头、窑尾废气余热锅炉各1台,9兆瓦补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套,以及相应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5719.95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3、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的金额标准以上的应当委托招标,可自主选择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并接受我委的监督检查。

4、项目在开工建设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包含节能评估审查在内的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逐项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执行环保制度,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强化运行期间对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的在线监控和管理,确保电厂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满足国家和省内环保要求。

5、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等进行调整,请按照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同时暂停项目实施我委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6、请你公司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7、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核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1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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